租屋族要特別注意,訂定契約之前,不要繳交「訂金」,桃園一名男子去年底,在租屋網站上,看到一間主打可租短期的套房,他很心動,馬上就聯繫了房東,房東卻和他說,看房前要先繳交2千元的訂金,沒想到看完後覺得和預期有落差,不想租了,對方卻拒絕退款。
明明只是看屋,還沒打契約,就先被收2千塊訂金一去無回,當初就是在租屋網,看到這間房,可以租短期,很符合當事人需求,他表示是在去年12月30日,在租屋網上看到,當天聯絡上房東,房東卻和他說,看房前要先匯2千元當訂金,他就從台北到桃園帶他看屋,當事人表示,他沒想太多,當天就匯了,隔天下午2點看房,卻發生更奇怪的事情。
當事人:「我發現現場和網路上圖片,完全都不相符,當下就請他把訂金退還,那他當下也承諾會退還我,但是之後去電,打電話給他都沒有回應。」
當事人表示,直到今年1月3日,對方都說退款還在處理,但1月4日後,卻很難再取得聯繫,通話紀錄上密密麻麻,都是當事人撥打給房東的電話,但怎麼打對方就是聯絡不上,隨後對方在通訊軟體上直接表明,不反對當事人提告,但訂金是絕不會退,也因此當事人在這個月14日,已經報警並提告詐欺,而採訪當天,對方卻突然接了電話,表示一切按照法律程序。
遭控未退訂金房東vs.當事人:「你不是提告了嗎?對那我們就繼續走下去吧。」
消保官表示,凡是租屋看房,目前法律規定,看房是不需收訂金的,唯有在雙方有意要訂定契約,才能收取訂金,也因此,如果碰上房東看屋前就急著要訂金,就得提高警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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