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眾到公家機關戶政所改姓,竟然要被罰錢,會不會太離譜?台中一名媽媽幫女兒申請改母姓,法院也裁定核可,她到戶政所辦理,但只帶了判決書影本,不是正本,遭到拒絕,隔了8個月再去辦理,戶政所卻說,法院裁定下來,超過30天沒辦,必須罰900元才能改姓,這位媽媽投訴,戶政事務所第一次沒告知,現在改姓卻要被罰錢,讓她感覺非常不好。
廖小姐攤開彰化戶政事務所的罰款收據,上面清楚寫著罰款金額是900元,而理由,竟然是她「逾期」到戶政所辦理女兒從母姓的手續。
投訴民眾廖女士:「我第一次去臨櫃辦理,她(戶政人員)並沒有把基本的重點告訴民眾,我也不知道1個月內要辦理。」
廖女士說,這份法院判決書她在去年11月就收到,當時也帶了女兒要去戶政所辦理,但櫃檯小姐跟她們說,改姓手續必須用正本,不能用影本,因此拒絕受理,廖女家住台中市,要跑一趟戶籍地彰化,必須挑時間,隔了9個月,再度回到彰化戶政所辦手續,卻被要被罰錢。
廖女士:「她說我們沒有在接到法院的裁決書,1個月內去辦手續。」
聽到要罰錢,廖女士很生氣,認為戶政所一開始就該告知,卻沒告知,還眼睜睜看著老百姓受罰。
彰化戶政所主任莊崑霜:「除了出生登記是60天,其他手續都是要30天內申辦登記,如果逾期的話,我們要依規定來跟她裁罰。」
戶政單位認為是依法行政,似乎小老百姓本來就該知道,收到判決書後,1個月內辦完手續是常識,讓廖女士更加抱怨,公家單位如此的辦事態度,實在太死板、太僵化,完全沒有為民服務的感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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