距離年底選舉剩下1個多月,今年公投年齡首度下修至18歲,因此這次首投族多達60萬人;依照規定有投票權的勞工雖然可放假一天,但18歲至20歲的民眾因為只能公投不能選舉,導致他們不具放假資格,上班也無加倍工資,為了解決這項問題,不過勞動部長許銘春今(22日)鬆口表示,最快11月上旬公布解釋令或函釋,將公投日指定為應放假日,趕上此次公投適用「基本上沒問題」。
今年公投法修法後,將投票年齡下修至18歲,預估將會有60萬名首投族;勞動部長許銘春今天受訪表示,行政院日前發函公告,依公投法舉行的公投日,全國要放假,目前勞動部已進行法制作業,透過解釋令或函釋將公投日指定為放假日,至於要哪一天才會公告,必須等中選會正式公告,若中選會公告11月24日是公投日,勞動部將同步公告。
根據《勞動基準法》規定,各類公職人員選舉罷免票日,凡具有投票權的勞工應放假一日,工資照給,無須出勤者,不另外給假,若需出勤,雇主需徵得勞工同意,薪資也應加倍。
過去勞基法只將選舉投票日為應放假日,公投並未納入規範,導致具有公投權、但沒投票權的民眾不具放假資格,這次新公告上路後,滿18歲具有公投權的民眾可依照規定放假,若老闆要求上班需給2倍薪資,且不能妨礙任何投票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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