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一家教學醫院遭病患指控,矯正牙齒選用透明牙齒矯正器,配戴後卻發現,這款隱形牙套去年5月份就已註銷,指控醫院使用不合格產品,甚至未經同意就讓5名實習生在旁觀摩,枉顧病患隱私權;對此醫院回應,產品原本有效期限是到109年有效,沒想到事後才知道被衛福部通知註銷。

現代人講求美觀,可能會優先考慮透明無色的牙套,但卻有類似款的隱形牙套出現受害者。
基隆一名謝先生投訴,去年9月到台中的一家醫院牙科矯正牙齒,選用大陸製的隱形矯正器,醫師要他2週更換一次,2年療程期一共25萬元,結果才配戴2個月就很不舒服,暫時停用,謝先生說一查竟然發現這是已經註銷的產品,指控醫院無故拿給病患還卸責。

醫院拿證書證明,他們接到的牙套有效日期是109年,事後向廠商詢問才知道已經過期,院方也覺得很無辜;不過謝先生不只質疑牙套安全性,還指控進行療程時診間裡出現5位實習生在旁觀摩,讓他覺得隱私權受侵犯。
教學醫院發言人黃裕峰解釋,因為平常負有門診教學的責任,在門診的時候都會有實習醫師跟住院醫師在旁跟診學習。關於病患隱私權,院方說明由於是教學醫院各科室都負有較學責任,會用公告方式告知,如果患者覺得不舒服,主動反映後實習生就會離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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