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患者牙周病及蛀牙嚴重時,牙醫師經常會施以牙齦切除術。但牙醫師公會全聯會近年審查健保費用時發現,有醫師明明沒治療,仍虛報健保費,健保署決議訂定上限,以防濫用。
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日前公告,增訂全民健康保險牙醫總額部門檔案分析審查異常不予支付指標,宣布明年1月1日起,同院所同一醫師每月申報「牙齦切除術」自第25次起將不予支付。
牙醫師公會全聯會醫管室主任蔡東螢解釋,牙齦切除術主要用於2種狀況,其中一種是牙齦紅腫、發炎造成增生時,切除可避免食物掉入繼續發炎;另一種則是嚴重蛀牙深度比牙肉高度還厚,必須切除部分牙齦才能補牙。
健保署醫審及藥材組科長張如薰表示,牙醫師公會全國聯合會日前針對牙醫師執行的「牙齦切除術」進行分析,發現高達97.5%的牙醫師每個月執行牙齦切除術的次數都在16.5次左右,僅有相當少數、約0.5%的牙醫師會做到24.5次。
張如薰說,簡單來說,就是1000名牙醫師中,只有5人每月會做到多達24.5次的牙齦切除術,因此全聯會建議將標準訂在24次,凡是一個月做到第25次的,就會進行核刪。
不過,考量醫療資源不足的偏鄉地區、特殊醫療服務計畫以及牙周病專科、牙體復形科等科別需求,決議讓這3類對象不受次數限制。
根據健保署統計,去年牙齦切除術健保申報次數為7萬4278次,共約新台幣2451萬元,多數醫師每月申報次數都不到10次,僅35人申報超過25次。張如薰指出,去年就曾有醫師因一個月申報多達50次遭到審查及核刪。
為何特別挑牙齦切除術訂上限?蔡東螢說,全聯會每年都會檢視診察項目,針對有爭議以及數量異常多的進行檢討,避免少數不肖醫師濫用,近年審查時就曾發現一名診所醫師,一個月申報「牙齦切除術」近30次,經訪查發現好幾次根本沒有執行,仍申報健保,最後遭到核刪並繳回虛報費用。
蔡東螢強調,其實多數牙醫師申報健保費用都很誠實,不實申報狀況相當少數,但不論金額多少,牙醫師全聯會仍須負起替民眾健保把關的責任。(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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