酸甜養樂多、優酪乳是常見保健食品,但含糖量過高恐造成肥胖、心血管疾病。為此,食藥署訂定健康食品含糖標準,每日建議攝取量不得超過25克精緻糖量,超過17克就得標註警語。
食藥署今天發布新聞稿指出,根據現行規定,凡是食品要標示或廣告為「健康食品」並宣稱有保健功效的產品,都必須由業者提供科學驗證報告,向衛福部申請健康食品查驗登記,取得小綠人標章。
食藥署食品組科長周珮如表示,保健食品共有約400多種,包括常見的膠囊、錠狀、粉包等產品,也有傳統食品類型的像是奶粉、優酪乳、發酵乳、飲料醋、雞精、蜆精等,過去僅要求應少油、少鹽、少糖,卻沒有白紙黑字的明確規範。
周珮如說,攝取過多精緻糖恐造成肥胖、引發代謝症候群、心血管疾病,根據世界衛生組織(WHO)建議,每人每天熱量攝取約2000大卡,其中精緻糖熱量不可超過每日總熱量攝取的10%為限,換算糖量不可超過50公克。
為此,食藥署今年7月17日修正「健康食品查驗登記審查原則」,明訂健康食品中的精緻糖量,不得超過25公克,即每日糖量上限1/2;若是高於17公克、每日糖量上限1/3者應加註「本品依每日建議攝取量○○公克/毫升,所含外加精緻糖量達○○公克,請注意熱量攝取」警語;低於17克則不需加註警語。
周珮如舉例,民眾常喝的養樂多、統一AB優酪乳都是健康食品,其中養樂多的每日建議攝取量為100cc、優酪乳則為460cc,凡是糖量超過17公克者就須標註警語,超過25公克則不發給健康食品認證。
周珮如說,很多人都知道藥品有適當攝取量,健康食品也有適當的攝取量,一但攝取過多都會增加身體負擔,含糖量高的甚至還會發胖,呼籲民眾先了解自己需要哪些保健功效,再選擇適當的產品,使用時也須特別注意使用量。(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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