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台灣天氣高溫炎熱,多數人出門時都會做足防曬措施,以免曬傷,其實防曬不只是要防曬黑,同時也是為了避免罹癌。皮膚科醫師林昀萱示警,研究發現,若15歲前曾發生持續至少2天的嚴重曬傷,罹患常見皮膚癌的風險可能超過8倍。
「童年曬傷」罹皮膚癌風險逾8倍
皮膚科醫師林昀萱在臉書粉專發文指出,小時候曬傷的次數,會影響未來得皮膚癌的風險。她分享,曾有一位男學生來看診,他很喜歡打籃球,常下課跟同學到操場三對三鬥牛,結果週末打了幾個小時籃球後,隔天起床臉紅、刺痛、脫皮曬傷了。
不少民眾或許會抱著「只是曬紅而已,過幾天就好了」的心態,不過林昀萱提醒,研究發現,童年時期的曬傷,和成年後皮膚癌風險有著密切關聯,而童年曬傷的定義為,15歲前曾發生持續至少2天的疼痛性或起水泡曬傷。天生容易曬傷的人,未來罹患惡性黑色素瘤的風險,是不容易曬傷者的4.7倍;罹患常見皮膚癌,如基底細胞癌、鱗狀細胞癌的風險甚至可能超過8倍。且更讓人吃驚的是,臉部早期黑色素瘤的風險最高可增加到18倍。
5類人容易曬傷
林昀萱表示,研究把膚色、髮色、抽菸、喝酒、體重等因素都排除後,結果還是一樣:「童年曬傷本身,就是皮膚癌的獨立危險因子」。對此,她點出5類人特別容易曬傷。
- 白皙膚色的人
- 小孩:歐洲研究發現,4至12歲兒童中,超過40%在前一年曾曬傷。
- 年輕人:18至29歲曬傷率超過50%。
- 有黑色素瘤家族史的人
- 正在服用特定藥物的人:如痘痘常用的四環黴素、氟喹諾酮類抗生素、非類固醇消炎藥、磺胺類、利尿劑等,都可能增加光敏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