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綠咖啡已成減肥產品新寵,為防民眾攝取過多咖啡因危害健康,今天起相關產品須標示警語,提醒未滿12歲兒童、孕婦、消化不良與重大疾病者不宜食用,違者可重罰300萬元。
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今天公告訂定「食品原料綠咖啡萃取物之使用限制及其標示」草案,食藥署食品組副組長魏任廷受訪時表示,所謂的「綠咖啡」指的是未經烘焙的咖啡,有業者會萃取其中的「綠原酸」成分製成食品。
根據研究顯示,綠原酸成分有助減脂、減肥,成為不少減肥、美容產品新寵。
魏任廷指出,由於萃取成分中含有咖啡因,攝取過量攝取咖啡因恐造成心跳加速、坐立不安、噁心、暈眩等不舒服的症狀。
為防民眾吃出問題,食藥署針對「綠咖啡萃取物」訂出相關規範,要求業者只能以未烘焙的乾燥咖啡豆作為原料,每日食用限量為400毫克,若是咖啡因含量0.05%以下者,其每日使用限量則為1500毫克以下。
此外,以「綠咖啡萃取物」作為原料的食品,在容器、外包裝上都應以中文標示「12歲以下孩童、孕婦、消化不良與重大疾病患者不宜食用」的警語字樣。
魏任廷說,綠咖啡管理新制今天上路, 未來若發現食品業者違反規定,將依法開罰新台幣3萬元至300萬元罰鍰。(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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