聽過這首歌嗎?「你的家鄉在那魯灣,我的家鄉在那魯灣,從前的時候是一家人,現在還是一家人…」傳出版權糾紛,法院調查竟是古歌謠,沒有作者,判決被控侵害著作權的張俊傑無罪,全案確定。
被控侵權的「飛魚雲豹音樂工團」行政總監張俊傑得知獲判無罪說:「真相總會還原。」他一直都不擔心會被判有罪。原告高子洋,至截稿前聯絡不上,無法得知他的說法。
高:63年元旦發表,已登記著作權
判決書指出,「飛魚雲豹音樂工團」行政總監張俊傑在89 年921大地震後,將〈我們都是一家人〉收錄在「黑暗之心原鄉重建921災後部落音樂會」唱片,高子洋以詞曲作者身分,控告張俊傑侵害著作權。
檢察官偵辦後將張俊傑起訴,但台北地方法院審理後判張無罪。檢方再上訴智慧財產法院。
他管訓期間,這首歌透過救國團在大專生中歡樂的傳唱著大紅,後來又成各政黨、社團在選戰時標榜族群融合一起合唱的歌,廣為流傳。他早已向經濟部智慧產局登記為詞曲創作人。
張:做部落調查篤定不是一人創作
張俊傑則反駁,挨告後他花了好幾個月時間進行部落調查,找到與高子洋一起長大的玩伴、同學等人,證明這首歌是古時候傳唱下來的歌,不是一時一地一個人的創作。
法院傳喚屏東縣瑪家鄉的國小退休音樂教師胡國輝作證,這首歌是55年間,從屏東縣雙流林班傳唱出來,所謂林班歌。陳姓卑南族人作證,62年他台北羅斯福路的原住民建設協會時聽過七八個人唱這首歌,後來在63元旦又聽到且大家一起唱,不可能是新創作的歌。
盧姓證人指出,他跟高子洋同一部落,從小一起長大,他小時候就聽過這首歌,曲調是原住民古調,不可能是高子洋創作,不能因為高拿去登記,就說是他創作。智慧財產法院據此認定,此歌是部落古民謠,不是高子洋一人獨立創作,判決張俊傑無罪,定讞,雙方都不能再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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