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力集結在監獄外,氣氛緊張。
(網路新聞中心)
昨天(11日)下午3點多,高雄監獄發生6名受刑人挾持獄方人員,經過14小時警匪對峙,今天清晨5點多,確認6名受刑人皆舉槍自裁身亡。法務部在事件落幕後,公布整暴動事件發生經過及處理過程,將成立專案檢討,並配合檢察機關偵查,釐清事實。
法務部公布監獄挾持暴動事發經過詳細時間表如下:
時間 | 事件過程內容 |
11日15:10 | 高雄監獄6名收容人鄭立德、黃顯勝、魏良穎、靳竹生、黃子晏、秦義明至衛生科看診,於看診等候之時間,趁戒護主管吳員糾正其他收容人之際,由身後將其壓制,並持預藏之剪刀刺傷吳員大腿及役男鍾員眉心及右小腿,同時搶奪監獄之通用鑰匙並前往接見室。 |
15:30 | 6名收容人衝至接見室,支援同仁調查員鄭員臉部被攻擊,另攻擊管理員廖員背部,同時並攻擊挾持接見監聽主管林員,傷其頸部,企圖利用辦理接見登記室之空間脫逃。然發現接見室無可資脫逃路線後,意圖轉而持鑰匙開啟中央門脫逃,然因中央門鎖係獨立設置,收容人脫逃仍未能得逞。 適管理員賴員戒護外醫勤務結束返監,6員見狀乃挾持賴員,並奔向戒護科辦公室,意圖破壞槍械庫,建役男江員在內,便一併挾持。 鄭員等人挾持前述賴、江2員後,持自備之工具(拆開之剪刀2把、鑿子1把)及滅火器,意圖破壞槍械庫,其中第一道鐵門季花費約10分鐘,另第2道鐵門又花費約30分鐘。 |
15:50 | 副典獄長賴政榮及戒護科長進入戒護科談判,同時大寮分駐所2名警力至該監。 |
16:04 | 矯正署安全督導組組長黃坤前接獲電話通報高雄監獄發生收容人持槍挾持同仁案件,旋即下令聯絡瞭解事件情形。 |
16:13 | 6名收容人取得65K2步槍4把、子彈177發及90手槍6把、子彈46發,至戒護科辦公室外風雨走廊與典獄長談判。 |
16:14 | 6名收容人對空曠處開四槍,隨後挾持典獄長及戒護科長至中門突破未果。 |
16:15 | 6名收容人從禮四五舍側面走道至側門。 |
16:37 | 6名收容人挾持典獄長及戒護科長至複檢站。 |
16:38 | 6名收容人挾持典獄長及戒護科長至車檢站。 |
17:03 | 矯正署通知南部矯正機關(高雄、屏東、臺南地區)靖安小組(第8、9期及日勤人員)前往支援;中區視察張正憲及南區視察江振亨接獲訊息後趕赴高雄監獄。 |
17:30 | 高雄監獄第1次通報摘要: 1. 本日15時30分許,6名收容人利用接見時機,攜帶磨利剪刀在接見室脅持主管,刺傷管理員吳員,衝進戒護科辦公室,戒護科長王世倉前往談判,收容人要求典獄長出面談話,副典獄長賴政榮及戒護科長出面,進而遭受脅持,歹徒撬開戒護科辦公室槍械庫,取走65步槍4支及子彈77發、90手槍6支及子彈46發,脅持人質衝向中門,無法開啟後轉向側門。(計10把槍,223發子彈) 2. 通知警方支援,雙方與側門第一次衝突開火,歹徒困於側門車檢站。 |
17:40 | 高雄地檢陳俊秀主任檢察官抵達該監。 |
17:50 | 消防局架設照明燈。 |
17:57 | 高間傳真鄭立德、黃顯勝、魏良穎、靳竹生、黃子晏、秦義明等6名暴動受刑人基本資料。 |
18:00 | 矯正署署長吳憲璋、安全督導組組長黃坤前及科長楊錦章趕赴高雄監獄。 |
18:02 | 矯正署後勤資源組組長吳載威抵達該監。 |
18:03 | 高雄第二監獄典獄長陳文正抵達該監。 |
18:12 | 收容人透過勤務中心要求2包菸、6個便當、檳榔及酒。 |
18:15 | 矯正署與高雄市警察局局長陳家欽取得聯繫,掌握警方當時因應策略將請收容人家屬至現場親情喊話,避免現場情勢直接衝突。 |
18:28 | 高雄市刑大隊長至該監。 |
18:30 | 法務部陳次長明堂召開記者會說明。 |
18:30 | 高雄監獄第2次傳真通報摘要: 1. 成立臨時指揮中心。 2. 高雄地檢署主任檢察官、矯正署後勤資源組吳組長載威與高雄第二監獄、高雄女子監獄及屏東監獄支援同仁抵達。 3. 通知收容人家屬來監協助。 4. 替代役役男向家屬報平安。 |
18:31 | 特勤大中隊至該監。 |
18:37 | 收容人魏良穎家屬至該監。 |
18:58 | 8名特勤警力持6長槍2短槍入戒護區制高點。 |
19:00 | 高雄監獄第3次傳真通報摘要: 1. 魏良穎母親,已到達現場協助。 2. 人質平安。 |
19:30 | 高雄監獄第4次傳真通報摘要: 1. 本日15時30分許,6名收容人利用看診時間,搶奪戒護看診管理員吳員之通用鑰匙,並刺傷吳員腿 部,隨即衝向接見是,攜帶磨利剪刀在接見室脅持主管林員,見無法衝出接見,衝進戒護科辦公室,收容人要求典獄長出面談話,副典獄長賴政榮及戒護科長王世倉 出面,進而遭受脅持,歹徒撬開戒護科辦公室槍械庫,取走65步槍4支及子彈177發、90手槍6支及子彈46發,脅持人質衝向中門,無法開啟後轉向側門。 (修正前3次通報內容) 2. 魏良穎母親、黃子晏母親及黃顯勝母親已到達現場協助。 3. 人質平安。 |
19:05~19:40 | 矯正署囚情通報中心以簡訊及電話聯繫各矯正機關,通知日勤人員返回機關協助穩定囚情,並責成各機關審慎評估翌日是否開封。 |
20:00 | 矯正署中區視察張正憲抵達高雄監獄。 |
20:09 | 槍響(有人聽到) |
20:20 | 矯正署署長吳憲璋、安全督導組組長黃坤前及科長楊錦章等人抵達高雄監獄,並至接見室查看。 |
20:30 | 矯正署南區視察江振亨抵達高雄監獄。 |
20:35 | 矯正署署長吳憲璋至戒護科辦公室及槍械室查看。 |
20:43 | 矯正署吳署長偕同收容人家屬7人入戒護區勸說收容人,收容人表達不願意見家屬,一行人退出現場。 |
20:50 | 槍響(有人聽到) |
20:52 | 收容人黃子晏家屬到監。 |
20:55 | 高雄地檢署檢察長抵達高雄監獄。 |
21:05 | 收容人鄭立德之母親及妻到監。 |
21:15 | 高雄監獄第5次傳真通報摘要: 1. 20:36署長率領同仁進入現場準備與歹徒談判。 2. 收容人魏良穎家屬、黃子晏家屬、黃顯勝家屬及鄭立德家屬已到達現場(目前家屬到達9人)。 3. 目前人質平安。 |
21:20 | 鄭立德之母親及妻子對鄭員實施勸導。 |
21:49 | 高雄市前市議員李榮宗與收容人談判協調,等待確認收容人訴求,目前先要求間方提供2包「鋒」香菸、2包「七星」香菸,2包檳榔。 |
22:07 | 帶廠商至監修理槍械室。 |
22:26 | 收容人訴求: 1. 需要掌上型電視1台 2. 鄭立德表達認為三振法案是惡法,一罪一罰太長,讓他們無法出監。請求要將此訴求訴諸媒體上報,明早送報紙給他們看是否有上報。 3. 認為被判18年的罪是冤枉的。 4. 透過現場媒體發佈消息。 |
22:30 | 主任檢察官再次與歹徒溝通。 |
22:35 | 傳兩張手稿訴求給法務部長。 |
22:40 | 高監戒護科長及典獄長以行動電話接受中天「新聞龍捲風」節目採訪,陳典獄長表示目前人身尚安全,雖行動受控制,但收容人未有加害舉動,並向警方轉達收容人表示希望勿採取攻堅。 |
22:53 | 22時53分許,矯正署吳署長向媒體公開說明收容人以下5點訴求: 1. 陳水扁假病可以保外就醫,監所比他嚴重的就不能保外?為什麼,因為我們是罪犯,活該關死,那阿扁不是罪犯嗎?身為一個國家元首曾經當過律師的阿扁,難道不懂法律嗎?他知法犯法卻被你們說成政治犯嗎?既然阿扁可以保外,那就比照辦理一視同仁,法律之前人人不是平等嗎? 2. 現在是一罪一罰有人判期40幾年50幾年,這是現在的法律,初再犯二分之一能報假釋,但是都關到三分之二才能准,累犯就更慘了,三振條例連報假釋都不行, 你們是官逼囚反,法律不是情理法。情已經不見了,理只剩下法官自由心證,獨裁的道理,他說你有罪就是有罪,誰叫我們有前科,活該,甚麼是無罪推論,那就只是說說而已,法官真偉大。既然你們要給我關到死,那是不是該讓我們有自主自己能力,做了一個月的工作只有二百元,買套內衣褲都不夠,還要靠家人接濟,我們 活得連尊嚴都沒有了,還要拖累家人,那就剩自殺和拚了這條路。 3. 我沒有殺人卻被判18年的殺人罪,18年對別人來講是個數字,對我來講卻是不甘心,我只是冰山一角,還有更多的受刑人跟我一樣心情,誰能幫助我們說話? 4. 馬英九你雖然不是個好總統,但你卻是一個很好的法務部長,在你還有能力之前,救救這些受刑人吧,謝謝您。 5. 三振法案該改一改了,給人一點希望好嗎?減刑為什麼只減微罪,重罪不減,你們是鼓勵大家做小偷搞詐騙嗎?既然要減為什麼不能一視同仁,講難聽一點,不是都是罪犯嗎? |
23:00 | 收容人鄭立德母親透過該監內線電話與鄭員通話,勸說鄭員勿衝動行事。 |
23:42 | 警政署長王卓鈞抵達現場研商。 |
12日00:04 | 槍聲 |
00:18 | 槍聲(無人傷亡,收容人要求供應飲酒) |
00:44 | 警政署長王卓鈞等人在該監二樓,由人員提供5套收容人服裝給佈置警力點辨識。 |
00:50 | 法務部長陳次長明堂召開第2次記者會說明。 |
00:52 | 收容人要求送酒進去,表示拿酒換人質。 |
00:58 | 6名收容人向陳俊秀主任檢察官表示: 1. 獄方送入酒,喝完後他們自殺。 2. 張安樂送入酒後,帶二位人質出去。 |
01:23 | 收容人與矯正署吳署長談判,現場指揮中心有警政署王卓鈞署長、雄檢檢察長蔡瑞宗、陳俊秀主任檢察官、高雄市警局長陳家欽。 |
01:43 | 陳主任檢察官再次致電鄭立德,呼籲放下武器釋放人質,和平落幕、惟遭鄭立德回復擇一選項快履行,要不天亮前8人都沒命,旋即掛斷電話。 |
01:49 | 該監中央台接獲戒護科長來電:「人犯要求五分鐘內送入香菸檳榔」。 |
02:17~02:27 | 陳主任檢察官電知鄭立德,擬先送檳榔,送酒欠妥,鄭員將電話轉由典獄長「說服」矯正署吳署長配合要求,矯正署長不欲接受陳典「配合要求」的遊說。 |
02:30 | 收容人鄭立德以行動電話與白狼張安樂聯絡,要求張員攜酒入內探視渠等。 |
02:35 | 陳典獄長電聯大門同仁,請求快送菸酒,他生命已遭嚴重威脅。 |
02:49~03:05 | 為安撫渠等情緒,陳主任檢察官決定交付收容人6瓶啤酒,收容人要求改提供高粱酒2瓶,由戒護科長至該地點取回,另該監副典獄長公開發言要求媒體離開機關區域,避免危及安全。 |
03:30 | 高雄監獄第6次傳真通報摘要: 戒護科長王世倉於3時20分獲釋,王科長表示陳典獄長人身平安,收容人要求轉達10分鐘內讓白狼張安樂入內會談後,將棄械投降,王科長隨後與矯正署吳署長至指揮中心。 |
03:38~03:44 | 署長去電收容人表示,希望解除武裝出來,以其生命保證,大家平平安安。 |
03:50 | 因媒體使用空拍直升機,收容人連續對空鳴槍。 |
04:43 | 收容人對空及車檢站門開槍,警方於門外還擊駁火,雙方共開20多槍,無人傷亡。 |
05:00~05:36 | 5時許,傳出4聲槍響,於制高點觀察到收容人黃顯勝、魏良穎、靳竹生、黃子晏以手槍底太陽穴自裁倒地;5時3分許,鄭立德、秦義明持長槍對於倒地者再補槍,5時36分許連絡確認收容人鄭立德、秦義明舉槍自盡,陳典獄長自行平安脫困離開。 |
06:30 | 高雄監獄第7次傳真通報摘要: 1. 緊急通知警察局至本監支援,警方與歹徒於側門第一次衝突雙方均開火,歹徒困於側門車檢站。 2. 矯正署署長於20:20時抵達本監指揮中心,過程中持續與歹徒斡旋、溝通、談判。 3. 2月12日03:23時,戒護科長安全獲釋,隨即前往指揮中心參與救援行動。 4. 2月12日05:00時,黃顯勝、黃子晏、魏良穎及靳竹生等4名歹徒舉槍自盡,05:34時鄭立德及秦義明舉槍自盡,典獄長安全離開現場。 5. 2月12日05:49時,將2名躲於司機休息室之廠商安全帶離現場。 6. 後續配合檢察官相驗事宜,相驗結果再行續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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