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車、腳踏車傻傻分不清楚?有民眾行經北市劍潭捷運站附近時,驚見一台超奇葩的「改裝車」,其流線型外殼配上紅白兩色,而且用的還是腳踏車輪胎,乍看之下彷彿行走的大腸包小腸,眾人一看也瞬間噴笑,不過卻有網友提醒,這樣非法改裝恐會挨罰。
另外,該台改裝車車身相當低,與旁邊一般的機車形成極大對比,駕駛僅能透過前方及兩側的開孔看路。對此,眾人當場笑翻,幽默稱其為「大腸包小腸」、「閃電麥坤新塗裝」、「電動腳踏車,造型過於前衛」。
不過好笑歸好笑,這樣的行為恐已觸法。根據《道路交通安全規則》69條、119條規定,凡是低於時速25公里以下的慢車,都不得擅自改裝。還有《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2條也指出,若違反上述規定,未保持煞車、鈴號、燈光及反光裝置等安全設備之良好與完整者,可處1800元以上至5400元以下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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