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之間最重要的莫過於「誠信」,如果抓包另一半外遇偷吃,想必心裡不好受,過去通姦罪尚未除罪化之前,許多人都想靠此向背叛自己的另一半提告成功,不過因舉證困難,往往無法定罪。前刑事警官謝文苑分享,曾經有一名正宮拿「美食日記」想要請警察抓小三,礙於證據不足無法提告。
謝文苑指出,正宮看完後秒懂,當下氣得把日記拿到警察局,要求強制處分老公,「警察先生,你只要看小三的毛是不是金色就知道了!」但由於該案件並非性侵,對方也不是現行犯,警察什麼事都沒辦法做,雖然男子還會把汽車旅館的發票貼在筆記本上,不過也不能代表2人做出犯法的事情,很難構成妨害家庭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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