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性觀念傳統、保守的日本,正在適應性別平等、尊重性少數的國際趨勢。日本札幌高等法院審理同婚權,法官認為反對同性結婚,抵觸了婚姻自由的保障,認定國家不承認同婚屬於「違憲」,是日本高院第一例的違憲判決。另外,東京地方法院也審理相同案件,認為反對同婚,損害個人尊嚴與兩性平等,判決國家屬於「違憲狀態」。
立憲民主黨廣告:「為了結婚,我換了姓氏。我不能跟喜歡的人結婚。到底是為什麼?可以不要剝奪我們的權利嗎?」
日本雖為先進國家,兩性平等概念卻相對落後。多年來,相關團體挺身而出,為性別人權取得重大進展。「高院判違憲,快點立法吧!」簡單幾個大字,訴說著「彩虹族群」複雜的情緒。
原告 中谷衣里:「終於等到了違憲判決,真的很開心。」
原告 國見亮佑(化名):「我確實感覺到司法對同婚的積極作為。」
性少數族群研究學者 棚村政行:「法律不應局限在同性或異性之間,人與人互相扶持,在生活上成為伴侶才是婚姻制度的核心;這次判斷具有非常大的意義,就是提出保障核心是相當基本的。」
雖然國賠不成功,對於爭取同婚仍具有重大意義,這是日本第一例由高等法院做出的違憲判決,也是首次有法庭指出,反同婚違反憲法24條的「婚姻自由」。法官表示,同性伴侶在婚姻制度上遭遇極度不公平,損壞個人尊嚴、人格;以「禁止同婚是欠缺合理根據的歧視」做出違憲判決。
另一起東京的同婚控訴,也在週四由東京地方法院開庭審理。法官指出,因社會潮流與意識的改變,婚姻主體不再限於異性,同性婚姻毫無法律與社會保障,抵觸憲法保障個人尊嚴與兩性平等,督促國家應保護LGBT享有正確權利,做出「違憲狀態」判決。
原告:「多少覺得可惜,但風向開始轉變,希望透過這次判決,實現法制化的結論。」
目前全日本已有五個地方審理過同婚集體訴訟,其中大阪做出合憲決定,而違憲部份則分為「違憲」與「違憲狀態」。違憲顧名思義指違反憲法規定;違憲狀態則是制度與憲法主旨產生衝突,具有修法空間。
日本傳統價值觀顯然已動搖,有更多的人勇敢捍衛自我權利。
日本實施「冠夫姓」,一旦結婚,女方必須捨棄娘家姓氏,否則國家不承認婚姻關係。但並非所有妻子都願意「從夫姓」,尤其在國際交流上,婚前婚後不同姓,還要花時間證實自己身份;許多夫妻為了姓氏,一輩子就忙著結婚、離婚,不停重覆。
原告 根津充(化名):「我的女兒都上國中了,但因為跟太太不能結婚,一家人同住屋簷下,法律上卻毫無意義。」
為了合法保留舊姓,相關群體同樣上法院告國家違憲,主張違反婚姻自由的保障,等待後續開庭;只不過,日本最高法院大法庭,曾在2015、2021年兩度審理,都做出了「合憲」答覆。婚後想守住父母給的名字,日本的人夫、人妻仍需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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