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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懷鈺經紀糾紛敗訴 判賠200萬

台北 報導
發佈時間:2011/04/21 11:25
最後更新時間:2016/05/16 15:06

歌手徐懷鈺去年傳出在大陸被迫陪酒陪吃吃飯,逃回台灣,因為跟前經紀公司解約問題,曾在法庭上露面,但之後幾乎是銷聲匿跡,跟新東家簽的演藝合約,也沒有履行,被經紀公司告上法院,求償1300萬元,但徐懷鈺反控對方老闆簡訊性騷擾,如今判決結果出爐,法院認為簡訊沒到性騷擾程度,徐懷鈺沒有履行合約內容,判決她敗訴還得賠償200萬的違約金。

素顏、全身包緊緊,這是去年1月,徐懷鈺最後現身鏡頭前的畫面,當時傳出她在大陸演出被要求陪酒、陪吃飯,逃回台灣當律師助理求生,跟經紀公司因為解約問題鬧上法庭。歌手徐懷鈺(2010.01.28):「我希望享鴻可以給我一條生路,然後我希望可以解約就這樣子。」

官司越演越烈,徐懷鈺之後甚至像是人間蒸發,沒有再露過面,跟新東家龍縯國際影視簽下的5年新合約、將近20場演出,經紀公司通通找不到人,以損害商譽告上法庭,求償1300萬,但在今年年初徐懷鈺反控對方老闆,簡訊性騷擾,叫她寶貝,求償200萬元。

如今法庭判決出爐,法院認為簡訊沒有達到騷擾程度,徐懷鈺卻不履行合約,判她敗訴,還得賠償違約金200萬元。徐懷鈺(2010.01.12):「如果可以回到自己工作崗位上,我當然是非常開心的,如果還要很多的時間的話,那…當然是可以去等啊。」

鏡頭前紅了眼眶,甚至落淚,當時的談話還感覺得出徐懷鈺渴望舞台,如今卻銷聲匿跡,粉絲關心,而判決結果是否再上訴,徐懷鈺的律師表示還沒收到判決書,收到後會跟徐懷鈺商討決定。

#徐懷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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