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大陸女星吳宣儀以南韓女團「宇宙少女」出道,近期傳出她與所屬公司樂華娛樂10年約滿欲解約,卻因「自動續約」條款被迫留下,甚至還被禁止看合約。對此,樂華娛樂昨(29)日發表嚴正聲明否認外界指控,並表示與吳宣儀之間的爭議將交給律師依法處理。
網傳吳宣儀欲解約卻因「自動續約條款」卡關
吳宣儀與樂華娛樂的10年合約於今年2月24日到期,網傳她沒有繼續合作的意願,但樂華娛樂疑似以合約中的「自動續約條款」拒絕終止合作,據傳該條款中規定,只要有一方不同意終止合作,那合約可自動延續一年,且次數無上限。除此之外,樂華娛樂還被指控,在10年期間並未提供完整的演藝及代言合約,導致藝人無法確認分潤比例,甚至網路上還傳出公司曾驅趕吳宣儀母親等說法。
樂華娛樂發表聲明否認
對此,樂華娛樂昨發表嚴正聲明否認,表示網傳「拒絕吳宣儀解約」、「不允許藝人查看工作合約」及「驅趕吳宣儀母親」等話題均為不實訊息,公司自成立以來充分尊重合作藝人,並保護其相關權益,針對相關不實內容已經取證完畢,將對此進行追責。
樂華娛樂也在聲明中提到,與吳宣儀之間的合約爭議將交由律師依法處理,未來將不再回應,避免佔用公共資源,提醒網友針對網路上各類資訊應保持謹慎,堅決抵制並杜絕發布和傳播不實資訊的行為。

首先,我司自成立以來,充分尊重建立經紀合作關系的藝人,保護藝人應享有的知情權,收益權等,嚴格按照合同約定履行合同義務。我司不存在網傳「怒斥並驅趕吳宣儀女士家人」、「十年合約期間,拒絕讓藝人查看演藝工作合同」、「所獲報酬沒有標準任意結算」等情形。相關媒體、用戶發布、傳播上述不實內容的行為涉嫌侵權。我司針對相關涉嫌侵權內容已取證完畢,將針對涉嫌侵權的主體嚴肅追責。
其次,對於與吳宣儀女士之間的爭議,我司將交由律師依法處理,不再予以回應占用公共資源。
最後,我司提醒網絡用戶應對各類網絡信息保持審慎態度,堅決抵制並杜絕發布、傳播不實信息的行為,共同維護健康的網絡環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