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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音/蕭淑慎尪性侵女藝人!一審判4年10月 梁軒安喊冤:上訴到底

記者 陳薇仁 / 攝影 廖文漢 / 責任編輯 新聞中心 報導
發佈時間:2026/03/18 21:05
最後更新時間:2026/03/18 23:03

女星蕭淑慎丈夫梁軒安前年遭控妨害性自主,當時他矢口否認所有指控,如今一審判決出爐,法院判處有期徒刑4年10個月。梁軒安隨即再度發表聲明,強調將上訴到底,案件仍未落幕。

蕭淑慎尪性侵女藝人判刑,喊冤:將上訴到底。(圖/TVBS)

 
梁軒安於2024年遭到指控,被控在工作期間性侵旗下女藝人,並因此被告妨害性自主罪。當時受害者出面揭露案件經過,表示因為不配合梁軒安的要求,便遭到冷凍、不支付薪水,梁軒安更藉由出差之故,以權勢逼迫發生關係,甚至用暴力侵犯她。

面對這些指控,梁軒安當時矢口否認,還表示自己是個好人。如今一審判決出爐,他再度發出新的聲明,表示自己過去曾面臨6項指控,當中5項案件都獲得不起訴處分,多數指控並非事實。他還強調許多關鍵證據都沒被採納,認為法官根本是自由心證做判決,將會繼續上訴。

在法庭上,梁軒安坦承兩人有發生性行為,但否認強暴,認為當時兩人處於交往狀態,還請員工出庭作證。然而法院持續追查後發現,該名員工在出庭前曾收過指示做證方向的訊息,因此不予採信其證詞。
 

法官認為,梁軒安始終否認犯行,也沒有與被害人達成和解,無視鐵證在前。法官更指出,即便梁軒安二審上訴時坦承犯行,若沒有取得被害人諒解,也不予減刑。一邊是法院的判決,一邊是當事人喊冤,這起案件仍未完待續。


#梁軒安# 妨害性自主# 性侵# 蕭淑慎# 指控# 被害人# 證詞# 判決# 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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