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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錄舊作「遭前東家控侵權」 鄧紫棋無奈笑了:絕不下架

記者 江柏均 / 攝影 范宇宣 / 責任編輯 新聞中心 報導
發佈時間:2025/06/19 12:20
最後更新時間:2025/06/19 16:21

歌手鄧紫棋日前剛完成「I AM GLORIA」巡迴演唱會第100場,同時發布了同名重錄專輯。這張重錄專輯背後,是鄧紫棋為了收回自己創作的歌曲所做的努力。然而,專輯發布不到一周,蜂鳥音樂便於18號發表聲明,宣稱擁有「錄音製作者權」及「詞、曲著作權」,暗示鄧紫棋的行為侵權。對此,鄧紫棋迅速回應,強調絕不會下架作品,並透露自己擁有充分的法律依據。

鄧紫棋再度發文與前東家互槓。(圖/翻攝自鄧紫棋IG)

 
鄧紫棋在回應中表示,與律師團隊討論後,她確信自己的法律立場非常穩固。她特別指出,自14歲起,也就是加入蜂鳥音樂之前,她就已經讓香港詞曲協會代為管理所有作品的公播權。面對前公司的指控,鄧紫棋直言,若要談法律底線和契約精神,她希望蜂鳥音樂能先結算自2018年10月起,長達6年8個月的合法版稅。

這場紛爭源自2018年,當時鄧紫棋與蜂鳥音樂關係破裂,導致她的巡迴演唱會在2019年4月高雄站後被迫中止。鄧紫棋形容自己創作的歌曲如同孩子,卻被迫與之分離,心情十分複雜。她在社群媒體上發文表示,在香港法律的框架下,她已經「走在死胡同裡」。儘管如此,鄧紫棋仍堅持以「I AM GLORIA」為名重新出發,並在巡演中加入「大獅子」元素,使得演出場場秒殺。這場持續多年的官司,讓昔日夥伴如今只剩下對簿公堂的關係。

#鄧紫棋# 蜂鳥音樂# 版稅# 侵權# 法律立場# 巡迴演唱會# 歌曲創作# 合法版稅# 詞曲協會# 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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