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子佼今年4月遭「K小姐」指控曾在2006年以拍藝術照為由性侵得逞,導致她陷入重度憂鬱症4個月,本刊從處分書得知,地檢署除了並未從黃子佼收藏影像中發現符合K小姐所述裸露胸部之相關畫面,且從案發當年到2019年為止,健保署並無查到婦產科及其他就醫紀錄,因此高等檢察署今年10月駁回再議聲請。
K小姐發文指控,還是大學新生時因為上黃子佼節目與其結識,隔年,黃子佼藉舉辦攝影展名義約她到住處拍泳裝照,先是近距離拍攝在沙發上的各種姿勢,接下來要她解開上衣為藝術犧牲,但一脫衣後,黃子佼就直接跨坐到她身上、撥開泳褲性侵得逞,也讓K小姐經此事件後陷入嚴重憂鬱。
案件進入司法調查後,今年8月即因證據不足,黃子佼獲不起訴處分。但K小姐認為檢察官未盡調查之能事,才找不到自己18年前被拍的露胸照而申請再議,但仍被駁回。處分書指出,檢察官勘驗黃子佼持有的未成年性影像隨身碟檔案中,都未發現符合告訴人所述情境之可疑影像。
且K小姐在偵訊時說法反覆,先說脫掉泳衣後沒多久就被性侵,所以應該沒有先露胸擺拍等情形,又說有可能在手不小心沒有遮的狀況下被拍攝,顯見自己都無法確定究竟有沒有被拍裸露胸部之照片。另外,K小姐說遭性侵後陷入數個月嚴重憂鬱,但檢察官卻從健保署的資料查出,她從2006年至2019年皆無婦產科就診或健保醫療紀錄,因此予以駁回。
此外,當時演藝圈經紀人陳孝志也因收到自稱是K小姐前男友的B男爆料,說自己曾經被K小姐勒索200多萬元,K小姐還要他一起對黃子佼仙人跳,陳孝志將此事告知記者並曝光在媒體上,也遭K小姐提告妨害名譽。
兒少性剝削 年底宣判
但檢察官認為,無法確認陳孝志知道消息來源是假的,且聲請人(K小姐)之私德與公共利益無關,一併予以不起訴處分,陳孝志獲知結果後表示,「當時只是抱著想幫忙K小姐前男友的立場,我也根本不認識她,所以也不知道她為何自己對號入座提告。」
而黃子佼因無故持有未成年人性影像,依違反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罪起訴,黃子佼15日至台北地院出席辯論庭,表示拒絕賠償被害人金錢,稱「不是我拍的」,預計年底就會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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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經判決確定,應推定為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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