藝人黃子佼去年捲入性侵風暴,其中2案雖不起訴,但後來又有1名K小姐跳出來指控,黃子佼2006年在她17歲時,藉由拍攝藝術照對她性侵。北檢上月已傳喚黃子佼到庭說明,全案轉「偵」字案查辦。
根據K小姐透過網紅Zofia控訴,黃子佼在2006年藉由開設攝影展,邀她到內湖住所拍泳裝照,過程中竟撥開她的泳褲並性侵長達1分多鐘,隨後就叫她穿上衣服。K小姐說,黃子佼當時是她的學長,在她苦苦哀求之下,仍被她性侵得逞,事發後1個月才敢跟閨密訴說。
K小姐也表示,因為此事怕使家族蒙羞,因此吞下隱埋10多年,直到黃子佼去年捲入性騷擾、性侵醜聞,她才知道被害人不只她1人,決定跳出來公開此事並提告。
目前全案經過北檢調查,上月2日傳喚黃子佼到庭說明,但他卻請假神隱,直到二度傳喚才由律師配同下現身,目前全案訊後已轉「偵」字案偵辦,將在這個月偵查終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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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經判決確定,應推定為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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