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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婚妻涉7罪!遭判25個月入獄 李龍基含淚承諾:一定會娶她

作者 香港01 責任編輯 伍芸彤 報導
發佈時間:2024/06/19 12:20
最後更新時間:2024/06/19 12:20
李龍基36歲未婚妻王青霞涉7罪,判刑25個月。(圖/香港01)
李龍基36歲未婚妻王青霞涉7罪,判刑25個月。(圖/香港01)

藝人李龍基的36歲未婚妻王青霞(Chris)涉使用虛假的航空院校畢業證書,申請入境處大陸優才計劃,並在逾期居港期間,受僱柯士甸學校。王被控逾期居留、使用虛假文書等7罪,案件今(19日)在沙田法院提訊,王承認其中5罪,餘下兩罪獲控方不提證供起訴。署理主任裁判官陳慧敏判她入獄25個月。

王青霞今頭綁馬尾,身穿粉紅上衣及米色西裝應訊,聆訊期間不時凝望李龍基;李龍基亦身穿粉紅上衣到庭旁聽。二人在庭上均不時用紙巾拭淚。李龍基判刑後離開法院,未有停下腳步回答記者問題。問及王的刑期是否預期之內,李突然低頭痛哭,並說:「可不可以讓我走?」他又指不會考慮上訴,但一定會等到王出獄,強調:「你們放心,我一定會娶她。」

 

李龍基現身法院旁聽。(圖/香港01)

官指逾期逗留況猖獗要嚴懲

陳官判刑前提到,逾期逗留情況十分猖獗,沙田法院以往已處理過不少同類案件,又指大陸擁有龐大市場可予居民簽證來港,倘若執法機構不作檢控,便會吸引更多人持雙程證來港工作及逾期逗留,影響港人「飯碗」,故須處以嚴苛量刑,強調法庭對來自中國大陸甚或東南亞的逾期逗留人士均一視同仁。

 
控罪指王曾虛報有碩士學位及在柯士甸學校工作

被告王青霞(36歲)被控7罪,包括2項違反逗留條件、1項為取得入境證而作出虛假陳述 、1項使用虛假文書、1項管有虛假文書、1項向根據或為執行入境條例第II部而合法行事的入境事務主任作出虛假申述,以及1項在香港入境時對其施加的逗留期限,留在香港接受僱傭工作罪。根據指控,王涉虛報有碩士學位,並涉違反逗留條件,在港期間於柯士甸學校工作,此外她逾期留港約3年時,涉向入境處人員訛稱數天前才從港珠大橋入境。

王青霞遭判25個月。(圖/香港01)

王主要承認違反逗留條件及使用假文書等5罪

王今承認其中5罪,包括違反逗留條件、使用虛假文書、向根據或為執行入境條例第II部而合法行事的入境事務主任作出虛假申述、在香港入境時對其施加的逗留期限,留在香港接受僱傭工作。

延伸閱讀:
王青霞被控七罪今沙田法院提堂 李龍基笑容滿面神態自若

本文獲「香港01」授權轉載。

 

香港01

#李龍基#未婚妻#香港#王青霞#李龍基未婚妻#李龍基王青霞#逾期居留#入獄

專欄作者介紹

作者

香港01

由零到一,從無到有,看似單一的方向,卻有無限可能,等待被發掘。香港01,作為倡議型媒體的先行者,推動市民積極參與共建社會,憑藉專業和富靈感的新聞內容,驅動思維改變,鼓勵有建設性的互動和交流,建立社會歸屬感,推動社會進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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