藝人炎亞綸去年被耀樂控訴偷拍未成年的私密影片,導致形象重挫,演戲事業停擺,同時也遭士檢起訴。今(17)日傳來好消息,是他被限制出境、出海期限將於2月25日屆滿,日前承審庭開庭訊問,並作出裁定,他於2月23日下午3點前具保150萬元,准予解除限制出境、出海。
炎亞綸在去年6月26日時已遭限制出境,裁定指出,炎亞綸訊問時曾表示,希望可以不要延長限制出境、出海,但檢方認為他犯罪嫌疑重大,加上身為台灣知名藝人,有長期在海外生活的能力、資力,認為有逃亡之虞,因此限制出境、出海的原因仍然存在。
而在限制出境、出海將近8個月裡,合議庭認為炎亞綸皆遵期到庭,且坦承犯罪事實,未見他有躲避刑事追訴傾向,且審理期間炎亞綸曾表示,自己的演藝事業以及副業仰賴公眾觀感、信賴,深知自己若逃亡海外,恐影響演藝生涯,同時也會造成心理壓力及拘束力。
合議庭表示,考量後續訴訟程序進度,裁定炎亞綸以新台幣150萬元具保,並限制住居,但炎亞綸若未於2月23日下午3時前完成具保,即自26日起延長限制出境、出海8個月,可抗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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