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到2024年,韓國演藝圈似乎仍相當不平靜!根據韓國電視台SBS今(19)晚獨家報導,一名30多歲的A女從2019年開始以曾遭演員B男性侵為由,不斷向對方勒索錢財,前後次數居然超過400次,相當誇張。不過法院卻認為A女方面更有問題,一審判決為A女要服10個月有期徒刑。
SBS指出,A女2019年3月至2020年3月的一年中,透過簡訊、KakaoTalk訊息、電話等方式來勒索B男,而威脅理由大多為「如果你不給我錢,我就要讓大家知道你性侵我」,前後次數多達79次,並獲得500萬元韓幣(約12.8萬元新台幣))的現金。
雖然A女成功拿到錢,沒想到她食髓知味,2020年開始的兩年半期間中,又開始勒索B男,這次她要求5000萬元韓幣(約128.5萬元新台幣),還威脅B男346次。加上前次的威脅次數,一共有425次。不過這次B男不甩A女威脅,也因此A女還聯絡B男的經紀公司高層,稱自己遭到B男性侵,而她這部分的行為則構成了誹謗。
首爾中央法院的一審判決已經在11日出爐,由於A女涉嫌勒索、誹謗,而且關於A女沒辦法具體描述性侵案內容,也缺乏客觀證據,而且她並沒有採取法律行動、提起刑事告訴,反而是在好幾年中向B男勒索「慰問金」,因此難以認定她確實有遭性侵,因此判A女應服10個月有期徒刑。不過A女不服,已經針對判決結果提出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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