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告
xx
xx
"
"
回到網頁上方

國外呼麻「回台被法辦」? 陳沂嗆爆法務部:恐嚇人民

編輯 楊惟甯 報導
發佈時間:2023/08/11 15:50
最後更新時間:2023/08/11 15:55
大麻是否合法化一直是爭議話題。(示意圖/shutterestock達志影像)
大麻是否合法化一直是爭議話題。(示意圖/shutterestock達志影像)

泰國自去(2022)年6月宣布大麻合法化後,成為亞洲第一個正式將大麻移除管制毒品的國家,吸引不少年輕人飛出國「嚐鮮」。但我國法務部日前卻依《刑法》規定,呼籲民眾切勿以身試法,並強調無論在我國境內外引誘他人施用大麻,司法機關都可追溯究辦。對此,畢業於法律系的網紅陳沂便批評,「真不敢相信這是民主自由的中華民國法務部發表的言論。」

更多新聞:加錢安裝壁掛電視有必要? 過來人曝2大好處:用過回不去

 

泰國大麻合法化,隨處可見賣大麻的店家。(示意圖/shutterestock達志影像)

法務部日前發出新聞稿,表示自從泰國開放大麻合法化後,大麻便成了我國年輕人吸毒的首位。但大麻為我國列管之二級毒品,若民眾在網路上教導他人施用大麻,或散佈「大麻無害」等言論,依據《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7條第2項規定「引誘他人施用第二級毒品者,處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台幣100萬元以下罰金。」若引誘未成年人施用大麻,則依法加重其刑1/2。

更多新聞:國人瘋出國!日本跌出冠軍榜 「這國3優勢」強勢輾壓

 
此外,依我國《刑法》第5條第8款規定,無論在我國境內外,謠傳「大麻無害」引誘他人施用大麻者,檢警調均得以追訴究辦,呼籲國人千萬不要以身試法。

陳沂嗆法務部恐嚇人民。(圖/翻攝自陳沂臉書)

經常對時事進行針貶的陳沂昨(10)日也對此發表意見,她以自己法律系畢業的背景替大家科普,法律上「引誘」的定義,是本來不想吸食,經過勸說誘惑而施用。若一般民眾只是發表大麻無害的言論,何來勸說誘惑?再者,在大麻合法的國家,即使引誘他人呼麻,行為結果地都在海外,「中華民國政府哪來的管轄權?」

更多新聞:台灣年輕人很幸福?他怒揭退步真相:爸媽輩工作5年就買房

陳沂直言,「真不敢相信這是民主自由的中華民國法務部發表的言論」,更說法務部身為國家機關,卻發表這樣的言論,「根本是在恐嚇人民,箝制自由!」

事實上,依據《刑法》第5條規定,「本法於凡在中華民國領域外犯下列各罪者,適用之:八、毒品罪。但『施用毒品』及持有毒品、種子、施用毒品器具罪,不在此限。」縱使國人赴泰回國後被驗出吸食大麻,也不會有事;但若是從外國攜帶大麻回台,則有可能面臨10年以上有期徒刑。
 

《TVBS》提醒您:
◎珍惜生命拒絕毒品,健康無價不容毒噬
◎毒品防制諮詢專線:0800-770-885


 

Blueseeds天然初萃精油

👉能不能年中換Audi就靠這個

👉討論度爆表!精油精露保養你還不知道嗎

👉洗三天排水孔就超有感


◤EF海外遊留學專家◢

👉最後倒數! 暑假海外遊學團/營隊即將截止

👉半年就可以「微留學」 6萬元折扣等你來!

👉給自己遊學假期吧!提升語言及國際觀趁現在


#陳沂#大麻#呼麻#大麻合法化#泰國#法務部

分享

share

分享

share

連結

share

留言

message

訂閱

img

你可能會喜歡

人氣點閱榜

延伸閱讀

網友回應

其他人都在看

notification icon
感謝您訂閱TVBS,跟上最HOT話題,掌握新聞脈動!

0.2602

0.4771

0.73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