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點檔女星鄭仲茵以及八點檔男神陳冠霖曾有過一段婚姻,倆人的離婚在當時可是鬧的轟烈烈。鄭仲茵日前接受媒體訪問,提及離婚至今女兒滿20歲,從未與父親見過面,不過並非她有意阻止,而是對方從未主動聯繫,強調「我女兒也沒有向著誰,再怎樣都是他爸」滿月之後,父女倆就未曾見過。這一番言論徹底惹怒陳冠霖,今(3)日透過社群軟體寫下千字文公開事實,怒控鄭仲茵扭曲事實、訛言毀謗。
更多新聞:鄭仲茵離婚陳冠霖20年!正妹女兒「滿月後沒見過生父」
陳冠霖今日秀出民國92年判決書,「各自安好,我已經被消費了二十年!我,不願再保持緘默了!」陳冠霖以先發制人「最終毒計」來形容鄭仲茵,他表示當年是鄭仲茵先出手打人,後來被起訴,才急著找他辦理離婚手續撤銷告訴,卻惡人先告狀,「不斷醜化我這孩子生父的形象來塑造妳偉大慈母的光環,妳還刻意灌輸大眾我不負責任的謬論……」「如果再任由妳繼續搬弄是非、顛倒黑白,我就是在姑息養奸⋯⋯」因此,陳冠霖決定將當年的事實公諸於世,除了還自身清白、聲張正義,更相信這才是對已經長大成人,能有是非對錯判斷能力的女兒最健康、最正確的教育。
陳冠霖回憶起當年,孩子最後交由女方撫養,是因為他認為母親育兒乃天性,媽媽本能會照顧孩子,所以選擇一切不做任何辯駁與反擊,縱使被外界誤解成「默認錯誤的一方」但只要對孩子的身心發展是正向的,願意暗自承擔,然而,還是太天真,太相信人性本善了,過去的善良,如今卻變成,女方不斷在節目上抹黑、在媒體前毀謗。
陳冠霖曾想著如果公開真相是否對孩子好,因此輾轉覆轍,夜夜難眠,但一再被對方食髓知味持續消費,讓他足足活在這陰霾二十年,因此不再悶不吭聲。陳冠霖說道,「孩子長大了,我尊重她是一個獨立個體,擁有獨立思考,如果孩她想與我見面,只要一通電話,我隨時歡迎與孩子見面!我卻從來沒有接到任何一通電話或是一個問候,我不願猜想是否受人影響,我尊重她的選擇⋯⋯」
這千字文的回應,足以看出陳冠霖無法再容忍的態度,不願再保持緘默。回擊鄭仲茵,「公道自在人心,天理昭昭,善惡有報。勸妳日後謹言慎行,好自為之,別再誤導大眾扭曲事實。台灣雖有言論自由,但台灣的司法決不容訛言毀謗,別再利用媒體及輿論做出傷人利己的事情」。
《TVBS》提醒您:
◎拒絕家暴,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0、113
◎法律扶助基金會:(02)412-8518
◤日本旅遊必買清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