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有「甜心」封號的前電視台已婚女主播,遭控介入他人家庭,和一名同行的男攝影發生婚外情,正宮取得行車紀錄器檔案,發現女主播對她老公說「我想和你在一起」、「不能沒有你」等語,兩人甚至以「老公」、「老婆」相稱,怒告對方侵害配偶權求償,判決出爐,元配勝訴,女主播需賠償,可上訴。但女主播接受《TVBS新聞網》訪問,強調從頭到尾未與男攝影交往,並稱自己被脅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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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法院判決書,正宮和男攝影結婚多年、育有1女,原本生活簡單幸福,然而幾個月前,正宮懷疑老公竟和昔日同事、也就是女主播在親密交往,經查看行車紀錄器,發現女主播對男攝影稱「我想和你在一起」、「你對我真的很重要…不能沒有你」、「我是很愛你的」,男方則說「…抱抱,過來,過來,我不會走,我答應妳我不會走」、「你是我的寶貝,體會一下我的心情,我什麼都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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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本正宮已不指望老公回心轉意,但認為女主播明知老公已婚,卻仍和他逾越一般男女社交分際,發生婚外情,兩人於107至108年間,更曾多次相偕親密赴日本、美國關島遊玩,嚴重侵害配偶權,因此向她求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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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女主播強調和男攝影是多年搭檔,指男方雖工作能力突出,卻情緒暴躁、起伏甚大,故自己也另找其他工作搭檔合作。怎料,這名男攝影109年8月23日工作結束後,突然在車邊向自己告白、下跪,且不斷以不工作(剪輯影片)之言語控制她,甚至情緒失控拉扯她上車,讓她害怕到嘔吐不止、多次表達要回家。後來基於人身安全考量,且為求當日中午前可順利交件給客戶,才附和、安撫男方,強調兩人並無交往。
然經法院勘驗相關影片,認為未有男攝影強拉女主播上車之情事,再以兩造身分、經濟能力及社會地位等情狀,最終判女主播應賠償正宮,全案可上訴。面對控訴,前女主播解釋,行車紀錄器中,她說,「我想和你在一起」,意思是 ,想再繼續一起工作,彼此「只是合作多年的搭檔」;另外,一起出國,都是 公司出差,並非約會行程。
對於判決,女主播接受《TVBS新聞網》訪問時,痛斥法官根本沒有任何直接證據,並稱可以將所有錄音檔公開,「我被拖上車、我被威脅,而且被捏住我的手逼迫我講這些話,不然我沒有辦法完成我的工作!」並表示有證人出庭證明她在車外向男方下跪,接著被拖上車,只是法官認為行車紀錄器沒拍到很多人,認定證詞無效。
女主播強調雙方並沒有多次出遊,正宮指稱的是兩人一起出差,每次都是很多人一起行動,並駁斥並未以老公、老婆相稱,「那是他在跟別人講電話,她(指正宮)怎麼證明講電話的人是我?我當下在工作、在直播,我公司可以證明。」女主播還說被脅迫當天女兒也在場,「如果我今天要偷情我幹嘛帶女兒?」
女主播最後也提到老公從1年多前就知道這件事,「從找律師、上法院,每一庭全都是我老公出席,因為他覺得我遇到這種事很倒楣!」她也反控正宮其實就是要錢,因為對方曾找過他們說若願意給100萬,就什麼事都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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