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日聯姻,福原愛與江宏傑若調解不成,所面臨的跨國離婚官司,可說是曠日廢時,目前江宏傑在高雄法院提出訴狀書,福原愛即使不回台灣,依舊可以委任律師,若女方置之不理,法院則可以直接判決。
2017年福原愛與江宏傑在東京迪士尼樂園飯店舉行夢幻婚禮,沒想到異國婚姻只維持四年多,江宏傑已經在4月22日,向高雄法院訴情離婚,若協調不成,兩人將開打跨國離婚官司。
律師丁昱仁:「因為我們現在離婚案件,它是有一個強制調解,會先安排在法院裡面先有一個調解程序,所以光是一審可能都要一年以上的時間。」
律師丁昱仁:「如果沒有特別的例外的話,都是利用中文的方式來刊登,即便是在國外法院還是可以,委託外交部再委託台灣駐日本的,相關的辦事處將訴狀文件送達到日本。」
至於未成年子女「親權」歸屬,除了會考量小孩居住地,還有哪邊環境對孩子有利,以及父母雙方的意願,與經濟財力條件,及雙方的親屬資源系統。
律師丁昱仁:「法院它們有時候會請社福單位,或者是說法院現在會有家事調查官,會就雙方去做一個調查的訪視報告。」
兩人婚後在高雄與台南各有一棟房子,產權個半,即使兩人婚前收入,相差37倍,也將會均分。
律師丁昱仁:「婚後現成財產看看雙方差距有多少,那多的跟少的比較,多的要給少的他們差額的一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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