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原愛與江宏傑結婚四年多來,受到許多廠商青睞,各式代言找上門,初估賺進2.6億,如果離婚,恐怕面臨上億求償。而兩人在高雄與台南都有房子,產權各半,即便兩人婚前收入相差37倍,但律師說,共同持有的婚後財產,若離婚將會均分。
藝人福原愛:「很高興,台灣人可以接受我。」
各式代言及活動都能看到夫妻倆的身影,江宏傑個人代言價碼約100至200萬,廣告價100萬,福原愛婚後在台代言產品價碼400萬,拍廣告300萬,兩人合體約500到600萬,結婚4年,估算大約賺了2.6億,以商業考量的話,離婚違約金可能高達上億元,不只如此,兩人在高雄台南都有置產。
兩年前,福原愛與江宏傑帶著節目到家中,首度開箱高雄豪宅,家中以白色高雅色系,小朋友還有寬敞的遊戲空間,這是兩人在2019年5月購入的高雄物件,京城鉅誕,坪數121坪,加上3個車位,總價4600萬,產權登記各半。
另一處,台南灰白時尚建築的豪宅,江宏傑在婚前,2015年購入的春福漾煙波,坪數約30到50坪,當初購買房價700萬,現在漲到800到900萬,漲幅約兩成左右,而媒體報導,兩人身價相差37倍,若真的離婚,財產分配恐怕是一大問題。
律師林哲健:「目前的身價要看是以婚前算的還是婚後算的,如果是婚前算的就要扣掉,那婚後算的才能拿過來算。」
而根據日體報導,福原愛1月初回日本時,就已經把台日版本離婚協議書遞交給江宏傑,而1月底受訪,江宏傑也證實夫妻過年不會團圓,小愛兩次道歉,表示對自己的行為反省,江宏傑則說,自己對老婆的愛從第一天開始至今都沒變過,強調不希望不實八卦傷害了至親,而且未來的路還很長,看得出來男方似乎還想挽回這段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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