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3歲「樂壇東方不敗」張清芳上月證實和「香港投資教父」宋學仁終結15年的婚姻,關於離婚主因各界傳得沸沸揚揚。不過最新一期週刊報導,2人並非協議離婚,而是張清芳「主動告進」法院,而她提離婚的理由也曝了光,悲喊「成了家庭局外人」!
據《鏡週刊》報導,有權威消息指出,張清芳和宋學仁並非協議離婚,而是張清芳主動告進台北地方法院,法院請2人親自出庭調解離婚。6月初,張清芳和宋學仁一同現身台北地方法院新店家事法庭,最終達成離婚及分配財產共識,張清芳共可分得約16億元財產,當中包含13億元的現金及股票,還有一棟價值3億的豪宅。
據悉,張清芳提告離婚依法只要繳交1千元的調解費,便可在法官面前解決婚姻及財產問題,調解成立後還可退還5百元費用。
先前有消息指是宋學仁先提離婚,不過週刊報導主動提出離婚的是張清芳,她委請律師賴芳玉向台北地院提告,而要求離婚的主因是「在婚姻中失去自我,成了家庭局外人。」
據報導,由於宋學仁和張清芳生下第一個孩子時,男方已53歲堪稱「老來得子」,自然家中一切都以孩子為中心,外傳丈夫對兒子食物、冷氣溫度和吃飯時間都訂下明確規定,而張清芳做什麼也都要先生點頭。
張清芳曾說「丈夫不會支持我任何事情,只有支持我帶孩子,其他事情不要扯到他,這樣他最高興」,有知情人士爆料婚後第2年,張清芳就曾有離婚念頭,只是為了愛沒有離開。如今兒子大了,多數時間在國外念書,張清芳選擇恢單,認為人生不能只有小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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