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名嘴崔永元昨天發文自爆稱,他向稅務總局舉報范冰冰逃稅後,不但遭警察逼問證據從哪弄到的,上海公安局經濟犯罪偵察大隊還對他參與的所有公司徹底偵查,「我的危險來自四面八方」。
因為崔永元實名舉報,范冰冰日前遭追稅及罰款共人民幣8.83億元(約新台幣40億元),並發表聲明道歉。按規定,崔永元可以獲得2萬元至10萬元(新台幣約9萬至45.3萬元)的舉報獎金。
但崔永元7日在微博、微信發表題為「一聲長嘆一聲雷」的文章稱,網友們要他去領賞錢,他一點心情沒有。錢多少先放一邊,他實在看不下去稅務總局的一張張臉。
崔永元稱,第一次去國家稅務總局,給看了證件倒了熱茶,相對仔細地看了證據;和電影《大轟炸》有關的范冰冰的證據就是這次提供的。第二次去,提供的全是華誼兄弟影視公司的證據,相當一部分,稅務總局看不懂。
崔永元說,第三次是突然被叫去的,多了兩張陌生的面孔,沒有自我介紹也沒有出示證件。對他補充提供的陰陽合約證據看都不看。
他指出,兩人拐彎抹角地詢問他是從哪裡弄到的(大轟炸)的合約。「一高一矮兩位愈問愈急,終於原形畢露,這是倆蠻橫的警察。在他們的世界裡,有罪推定,人人都是凶犯。在他們的世界觀裏,他們就是法律,沒必要對誰客氣」。
崔永元說:「我堅定地告訴他們:這合同(約)是我從垃圾桶裡撿的。一旁的國稅總局(人員)大聲喊著:把這個給他記上!」
他直指這兩個身分不明的人不出示證據隨意傳喚審問公民是違法的,事後曾要求稅務總局予以合理解釋,但稅務總局稱要請示領導,至今無下文。
崔永元並指控,上海公安局經偵大隊對所有他參與的公司徹底偵察;對他以前的助理不斷詢查、徹夜詢查。他知道原因在於(大轟炸)。
他曾稱電影《大轟炸》就是「大欺詐」。他在文中直指參與這次大欺詐的既有演藝界大腕也有上海經偵的警察。「曾經當著我的面,他們喝兩萬一瓶的酒,抽一千一條的菸,幾十萬的現金用個書包就提走」。
崔永元形容,「我的危險來自四面八方」。但他強調昨晚夢見了過世的父親後,記住3個字:「不能退」。
崔永元還批評范冰冰「沒教養」,「政府花這麼大力氣和她談心也沒喚醒她的善念,也沒有提高她的認知能力」,要求范冰冰應該誠懇道歉,乞求原諒。
他還點名范冰冰的好友馮小剛、劉震雲、王中軍、王中磊也至今「不思悔改」。「看看當初馮小剛多嘴硬、劉震雲多矯情、范冰冰多委屈」、「他們認識稅務局的、公安局的、證監會的」(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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