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被控違反香港國安法,歷經156天審訊後,香港西九龍法院9日上午正式宣判,現年78歲的黎智英被判處20年有期徒刑,另外6名前《蘋果日報》高層則被判6年9個月至10年不等。

根據香港法院裁定,黎智英因串謀勾結外國勢力及串謀煽動罪名成立,共被判處20年有期徒刑。另外6名前《蘋果日報》高層,分別被判6年9個月至10年不等;「重光團隊」兩名成員,則分別被判處6年3個月及7年3個月。
黎智英約9點15分乘坐囚車離開荔枝角收押所,由懲教署人員押送到西九龍裁判法院聽取宣判,其餘8名被告亦由囚車押送到法院。由於黎智英案開放超過600個旁聽席,不少《蘋果日報》前員工以及外國駐港領事,一早就排隊等候入場。
法官認為,這起串謀案不只是經過精心計畫,而且是早有預謀。現年78歲的黎智英自2020年12月起還押至今,已超過5年,他也成為「蘋果案」中唯一沒有認罪的被告。不過值得注意的是,目前判刑並非最終定讞,黎智英及辯方仍可依法提出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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