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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屠龍小隊」計劃殺警!曾來台接受軍訓 主謀判23年10個月

記者 戴元利 / 攝影 顏睿陞 報導
發佈時間:2024/11/17 13:07
最後更新時間:2024/11/17 13:44

香港近期揭露了一起駭人聽聞的殺警未遂案,原來是2019年12月的國際人權日遊行,有激進組織計劃引爆炸彈、攻擊警察,並且搶奪警方槍械,幸好在犯案前被全數查獲。港警表示,這批「屠龍小隊」成員曾經到台灣接受軍事訓練,並在短時間內取得槍械彈藥,懷疑背後有政治勢力涉入其中。

圖/TVBS

 
2019年12月8日國際人權日,香港民陣發起大遊行,這場反送中後首度被批准的大型集會,背後竟然有狙擊警察的暗殺小組伺機而動。

遊行群眾:「查警暴,止警謊。」

近期香港法院披露,有個自稱屠龍小隊的激進組織,當年計劃用槍械及炸彈,攻擊警察,他們將鐵釘塞進炸彈,放置在遊行路線途經的軒尼詩道,計劃先透過破壞銀行,引誘員警靠近,再用電話遠距離引爆炸彈,同一時間有槍手埋伏在附近建築物樓頂,打算從高點狙擊,要趁炸彈引爆、場面混亂時奪取警方槍械,達到全民執槍的目標,務求殺警最大化。

 
警務處國安處總警司李桂華:「一個月內居然找到一支步槍,三支半自動手槍,有543發子彈,原來這班人士曾經到台灣接受軍訓,回港試槍製作土製炸彈。」

更勁爆的是這批屠龍小組成員竟然曾到台灣接受相關訓練,幸好計劃執行前港警接獲線報,及時逮捕14名屠龍小組成員,並在香港華仁書院,查獲一批用來犯案的炸藥港警懷疑這起事件背後有外部政治勢力涉入其中。

警務處國安處總警司李桂華:「這班人這團伙,是有能力及很積極去實踐行動。」

涉案主謀才28歲的吳智鴻,被判入獄23年10個月,26歲的屠龍小隊隊長黃振強,也將入監服刑13年6個月,這起案件是香港第一起,引用《反恐條例》起訴的案件,也是2019年反送中相關案件,判刑最重的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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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槍械#炸彈#國際人權日#殺警未遂案#香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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