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角錦屏街上週日(15日)傳出警員開槍案,一名患思覺失調逾5年的38歲男子,疑襲擊母親及妻子,並手持菜刀及剪刀衝向警員,最終被開槍擊斃。
死者妻子及死者胞兄,昨(22日)午身穿喪服及攜帶死者遺照,前往灣仔警總抗議。遺孀批評警方執法過度,指當日她已多番要求「不要開槍」,事後十分後悔報警,聲淚俱下稱「報警是叫你幫助我,不是叫你(警方)殺死我老公,為什麼你(警方)要這麼殘忍打死他?我真的不能接受!」她指,抗議是希望還丈夫一個公道。
遺孀:你一槍打死他真的不能接受!
遺孀表示,當日重覆講了很多次「不要開槍」,可以打手腳。現在覺得好後悔報警 ,她質疑:「為什麼不用胡椒噴霧,不叫談判專家完全沒有溝通,覺得很不合理!」
她強調,丈夫全程只是拳打,並無工具武器,「拿刀是怕警察過來,我也沒見他摸過刀!他從來都沒用過暴力,打他手腳都能接受,但是你一槍打死他真的不能接受!」
遺孀又質疑,丈夫中槍後沒有被立即送院,且警方還在找身份證,她感到十分不甘心,「我老公死了,眼睛還沒合起來......我睡不著我吃不下,我覺得他死得很慘啊!」
死者胞兄:為什麼不能選擇打其他地方?
死者胞兄也後悔報警處理,他指,當時母親及弟媳均在房內,已沒有明顯危險,胞弟只是在客廳遊蕩,「我媽同弟媳都在房間裡,他(死者)都是在客廳遊蕩,打給我回來也會制止他!」
他續稱,當日有3名警員到場,均持長棍及盾牌,認為開槍警員可叫另兩名同事幫忙,質疑為何不用其他方法,「沒有理由一槍就瞄準胸口,為什麼不能選擇打其他地方?他們拿長棍盾牌,1.5米距離可以用長棍遠距離交手。」
胞兄又質疑警務處處長說法,強調1.5米距離根本不能觸及警員,「就算手再長,都不能攻擊到警員,飛刀都有盾牌擋住,警員是有足夠時間採取其他行動。」他指,已經向警察投訴部門投訴。
事發於上週日(15日)晚間21時19分左右,警方接獲姓韓女子(41歲)報案,指其丈夫襲擊她及其家人。衝鋒隊警員到場處理時,有人持利器逼近警員,最終警員開槍制止該名38歲男子,他胸部受槍傷,昏迷送往律敦治醫院救治,至晚上22時39分被證實死亡。警方指,當時疑犯與警員相距僅1.5米,開槍是別無選擇。
死者父親接受商業電台訪問時表示,過往曾幾次打電話報案,將兒子送院治療,這次報警原意也一樣,沒想到發生悲劇;也透露數月前兒子曾經病發,當時已入院治療,且有好轉跡象。
消息指,警方過往不曾接獲要求將相關人士送院的報案,僅有一宗糾紛紀錄,涉案人報案指與兄長因為金錢及宗教信仰問題而發生爭執,警方到場未有發現任何刑事成分,雙方各自回房間,警方便收隊離場。
警務處處長蕭澤頤本月19日出席南區區議會後會見媒體時,強調警員使用槍械有嚴謹守則,也有向死者家屬及傷者致傷深切慰問,案發當日死者手持剪刀和菜刀,警員曾重複警告,希望對方冷靜放下武器,但事件在「電光火石之間」發生,死者持武器突然衝向警員。強調「大家不想有這些事發生」,並呼籲外界切勿標籤有精神健康問題的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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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獲「香港01」授權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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