佔了便宜還反過來責備他人,實在令人無言!大陸1名大媽「借用」鄰居車位3年,一直沒有交租也不願歸還,只在鄰居表示不滿時給了1000元人民幣(約4471元新台幣)「感謝費」。鄰居後來將車位賣給他人,大媽竟怒而上門責備該交易對她造成不便,反問:「讓我們車停在哪?」同類事件竟非特例,1名大陸網友亦表示有相似遭遇,在好心把車位暫借給鄰居後,竟然成了反目成仇的導火線,令人感慨不已。
綜合大陸媒體,河北1名張姓女子早年與丈夫買房時,特意加錢在住家地下停車場買了個車位,打算方便兒子停車用,不過隨著兒子搬離住所,車位就閒置了。由於當年買房時用車的住戶不多,張女士不需加太多錢就可以加購車位,但如今開車的住戶多了,後搬進去的住戶難覓車位,例如張女士的鄰居孫大媽(化名)一家,就需要把車停在室外。
張女士與孫大媽相識後,聊起車位問題,而孫大媽得知對方有車位閒置,立刻問她可否借用停車。張女士以為對方只是暫時借用一下,本著鄰居之間守望相助就同意了。沒想到孫大媽卻把車位當成自己的,一停就是3年。起初孫大媽每次見到張女士還總會說些感激的話,但雙方漸漸卻少了來往,張女士見孫大媽3年來不曾交租也不歸還車位,於是跟她商討車位事宜,孫大媽於是支付了1000元人民幣(約4471元新台幣)「感謝費」,卻不曾提及租金。
張女士後來因兒子籌備婚禮急需用錢,決定將車位賣給其他鄰居。不過她卻忘了通知仍佔用車位的孫大媽,孫大媽突然發現「被別人停走停車位」,於是上門質問張女士為何未有與她商量就賣出車位,更反問「讓我們車停在哪?」。孫大媽表示她已給過感謝費,並非無償使用,故張女士不應私下賣出車位,且如今造成她生活不便,要求張女士退還費用。
張女士認為孫大媽所付為她租用車位的錢,拒絕歸還,「你停了3年只給1000元,還好意思說?」,並堅稱車位為其個人財產,有出售權利,雙方爭持不下,決定訴諸法律。
記者翻查資料,發現事件早於2023年開始在社交平台抖音及微博上廣傳,而隨著事件流傳,地點與人物均有變動,目前仍未能找到「張女士與孫大媽車位爭議事件」的結果。
不過,原來同類事情並非單一事件。去年9月,1名住在昆明的女網友也在抖音分享相關遭遇,稱3年多前將閒置車位借給同村的人,打算幫一下鄰居,等對方買到車位後再取回來,沒想到對方停了數年也沒有歸還的想法。對方年齡與她奶奶一樣,都是長輩,他們也不好計較。屋主見對方之後去了其他城市工作,就決定把車位租給他人,沒想到該鄰居有天回昆明辦事發現車位沒了,竟致電斥責她,她無奈表示「沒想到車位給他家用了幾年,還變成仇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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