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5日公布行政處罰決定書,騰訊共9案被罰人民幣450萬元(約新台幣1949萬元)。分析指,新年第一罰象徵反壟斷政策延續,但罰款過低對巨頭約束力有限。
「第一財經」報導,新年一開始,監管部門持續針對網路巨頭的違法併購行為「地毯式」執法。中國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於5日公布13起處罰案件,其中騰訊總計9案最多。
根據公告,騰訊受罰的理由是「未依法申報違法實施經營者集中」,每案罰款均為最重的人民幣50萬元,總計裁罰450萬元。
報導引述南開大學法學院教授、競爭法研究中心主任陳兵表示,一次性公布13起案件,表明監管層對於資本在平台經濟領域的「無序擴張問題」、「借助收併購限制競爭」、「涉嫌壟斷」等問題的持續關注,也是去年以來強化反壟斷執法工作的一種延續。
陳兵指出,根據市場監管總局在2021年底的表態,2022年間無論是平台經濟還是民生領域,反壟斷監管將步入法治化、常態化、專門化時期。
即使官方加強反壟斷執法,相關案件卻仍層出不窮,而且這次被裁罰的案件中,不少是藉由收購占比低的股權,進而實現併購。
報導引述北京清華大學國家戰略研究院特約研究員劉旭的觀察,「這一方面說明了企業對於小比例的股權收購引發控制權變更的警覺性低;另一方面,相關企業知不可為而為之,也說明了50萬元的頂格罰單對於平台巨頭的約束力有限。」
陳兵分析,中國的平台巨頭們熱衷投資初創企業和獨角獸企業,確實對監管帶來壓力;從反壟斷執法角度而言,「反的並非是收併購行為本身,而是反對未依法申報的程序性違法,以及藉由收購或併購而涉嫌壟斷、限制競爭的行為。」(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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