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道路上行駛時,正確使用方向燈是確保行車安全的關鍵,然而,近期有民眾分享自己在變換車道時明明有打方向燈,卻還是被檢舉並收到罰單,引發熱烈討論。
一名網友在「mobile01」論壇發文表示,他近期收到一張交通罰單,違規事由是「駕駛人變換車道不依規定使用方向燈」,但他強調自己在變換車道時確實有打方向燈,且從照片中也能看到方向燈的燈號,因此對於自己被開罰感到相當不解。
這篇貼文引起熱烈討論,許多網友紛紛提出看法,認為問題可能出在方向燈沒有打全程,「打的不夠吧,可能變換車道到完成變換沒有全程打方向燈」、「方向燈請打到整台車都進入另外一個車道後再關閉謝謝,不是有打就可以,請記得打好打滿」、「那二張照片才過2秒進隔壁車道就滅了,根本就是沒打,還迫使後車開到旁邊」。
事實上,許多駕駛在變換車道或轉彎時,常會犯只讓方向燈閃個兩三下就關掉的錯誤,以為這樣就算有打燈了,但根據現行法規,這樣的做法並不符合規定,交通部門已經明確表示,依據《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09條,駕駛人在轉彎或變換車道的整個過程中,方向燈必須持續開啟,直到車輛完全駛入新的車道或完成轉向為止,也就是說「全程打燈」才是正確的操作方式。
正確且持續地使用方向燈,是保障自己和他人行車安全的關鍵,身為駕駛人,應時時提醒自己遵守相關規定,切勿為了圖一時之快而忽視安全準則,只有每個用路人都能恪守交通規則、相互禮讓,才能共同營造一個更安全、更友善的道路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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