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明哲判刑後受訪:不上訴服從監獄管教

2017/11/28 14:27

湖南岳陽中級人民法院今天判處台灣非政府組織工作者李明哲有期徒刑5年、剝奪政治權利2年。李明哲在宣判後接受陸媒採訪時表示「認罪、悔罪、不上訴」,並將服從監獄管教。

岳陽中級人民法院官方微博上午公布的影片顯示,李明哲在宣判後與妻子李凈瑜會面,並接受陸媒採訪。

 


影片中,中國大陸記者要李明哲「對今天判決結果說兩句」,李明哲回應「當然這是自己犯的錯誤,表示認罪、悔罪,也不上訴。」

隨後這名記者詢問李明哲「今後的生活有什麼打算」,李明哲笑答「就是在監獄裡面過,服從監獄管教吧。」

另外,李凈瑜會見李明哲結束後,回到飯店房間透過臉書粉絲專頁「尋找李明哲」直播接受媒體採訪的過程。
 


她受訪時提到,李明哲在會見時對她示意,他(李明哲)身上被裝了監聽器,因此多次示意不要多談。(中央社)

圖片來源/微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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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時間:2017/11/28 14: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