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加達地方法院宣判鍾萬學兩年徒刑

2017/05/09 14:39
圖/達志影像美聯社

雅加達地方法院今天宣判涉及褻瀆宗教的雅加達省長鍾萬學兩年有期徒刑。全案仍可上訴。

鍾萬學去年9月27日在雅加達外海的千島群島演講,引述可蘭經第五章51節中禁止穆斯林選擇非穆斯林擔任領袖,認為對手利用宗教影響政治,「愚弄」大眾,引發若干伊斯蘭團體認為他「侮辱可蘭經」並提出控訴。

 


警方調查後將他列為褻瀆宗教案嫌犯,並將案件移送檢方起訴。

檢察官阿里(Ali Mukartono)日前在法庭上主張,鍾萬學被證實犯有褻瀆宗教的行為,他表達仇恨的情緒是有罪的。阿里要求法院判處鍾萬學一年有期徒刑,緩刑兩年。

鍾萬學和他的律師團隊則在法庭抗辯時主張他沒有褻瀆伊斯蘭,要求法官做出無罪的裁決,以恢復鍾萬學的名譽和尊嚴。
 


鍾萬學說,他總是受到各種方式的攻擊,誤導人們以為他褻瀆宗教,但事實上他根本沒有這樣做。

雅加達地方法院主審法官德威雅索(Dwiarso BudiSamitarto)今天宣判鍾萬學兩年有期徒刑,沒有緩刑,比檢方求處的刑期還重。全案仍可上訴。

鍾萬學被控觸犯刑法第156條騷擾及第156a褻瀆的部分,若觸犯刑法第156條判罪確定,他將面臨最高4年有期徒刑;若觸犯刑法第156a判罪確定,他將面臨最高5年有期徒刑。 (中央社)

更新時間:2017/05/09 14: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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