規矩就是規矩,不要給孩子選擇權!

作者 野人文化

2017/10/19 11:46
▲示意圖,非當事畫面/ShutterStock/版權所有,嚴禁轉載

「清楚」、「有道理」與「少而美」的荷蘭式規矩教育

台灣父母:「坐下來乖乖吃飯,好不好?」
VS
荷蘭爸爸的真心話:「規矩是原則,不是孩子可以選擇做或不做的事。」

實例1:咖啡廳裡不守規矩的小男孩

有一天,我在咖啡廳處理工作,座位後面傳來這段台灣人應該都不陌生的對話。「吃飯前先洗手,好不好?」「不要!」

我回頭看到一位大約4、5歲的小男生與他爸媽以及祖父母在吃飯聊天,四個大人很努力地「勸」小男孩遵守吃飯的規矩,立意良善,但是問題來了——他們管教的方法非常無效。

我繼續敲打鍵盤,聽到媽媽溫柔地再次問兒子:「先吃一口,好不好?」「不要!」

聽到小孩子第二次拒絕父母的要求,我心想,這場家庭倫理大戲的高潮應該快要開始了,果然,這次換爸爸客氣地問:「坐下來吃飯,好不好?」小男孩又回答:「不要!」

現在孩子不只用語言拒絕爸媽,還站起來走幾步到另外一張桌子的前面,開始他們家的「馬拉松追逐戰」,大人輪番上陣追孩子,好不容易追到,塞了一口飯到兒子的嘴巴裡,兒子又跑掉了,你追我跑的遊戲再次開始。

整個聚餐過程中,小男孩從頭到尾都沒有遵守父母設立的吃飯基本規矩。

規矩是原則,不是選擇! 

——問孩子「好不好?」會讓必須遵守的規矩降級成可以自選的建議

看了這個狀況,我心裡忍不住冒出一個疑惑「這樣追著小孩餵飯不是很累嗎?為什麼這對父母沒有辦法讓兒子遵守生活的基本規矩呢?」

在我看來,這對父母的管教之所以無效,是因為他們跟孩子溝通規矩的時候,把自己的規矩包裝成問句,把「吃飯前洗手」的規矩,說成「吃飯前先洗手,好不好?」的問句。

加了這一句「好不好」,意思就是讓孩子選擇「好」或「不好」,讓孩子自己判斷要不要遵守父母的規矩。這時候必須遵守的規矩便降級成可以自選的建議,這種規矩,有跟沒有都一樣。

【荷蘭父母這麼想】家庭規矩是教養的基礎,能提供孩子一套可依循的框架與準則

很多荷蘭父母認為,規矩是教育的基礎,是給孩子安全感的工具,規矩不只確保孩子的安全(比方說不能玩刀子、不可以跟陌生人走),父母也透過各種規矩,安排孩子的時間與生活空間。

空間安排的規矩像是透過「在床上不能玩玩具」這個要求,幫助孩子區分「睡覺」與「玩耍」的空間,讓孩子了解「床」這個空間專門用來睡覺休息,而「客廳」或是「遊戲間」才可以玩玩具。

而時間安排的規矩像是「吃飯前要洗手」與「睡覺前要刷牙」,向孩子預示接下來的時間應該做什麼事情,讓小孩對一天的行程有心理準備。

荷蘭父母之所以重視規矩的建立,是因為規矩可以幫助孩子建立生活的空間感及時間感,提供一套可依循的框架與準則。

建立好家庭規矩,還能讓孩子在上托兒所或學校前做好心理準備,這些場合充滿各種為了確保秩序的規矩(譬如上課不准聊天、過馬路要排路隊……等);

孩子開始社交生活後,也得學會怎麼跟其他小朋友相處(譬如跟其他小朋友發生衝突時不能打架、跟同學玩遊戲不能作弊……)。

雖然隨著孩子的成長,規矩也會改變,但在規矩下生活是人類社會的必然,若是學齡前的小孩可以在家中先學到這一課,也比較容易適應家庭外的生活。

但是荷蘭父母通常會區分兩種規矩:「禁止性規矩」與「鼓勵性規矩」。

【荷蘭父母這樣做】「禁止性規矩」的目的是為了確保孩子的安全

——建立規矩三原則,遵守「簡單」、「有道理」、「少」

「禁止性規矩」的目的是禁止小孩做某一件事,主要目的在於確保孩子的安全。譬如我們家的廚房放了垃圾桶及回收桶,也常在廚房開火炒菜煮水。

這些事物對一個2歲的小朋友來說很危險,為了保護女兒,我們決定設立「小孩不能進廚房」的規定。 

要寶貝女兒遵守這個「禁止性規矩」,我認為需要符合三個原則:
 
原則1:規矩要簡單、清楚而具體,以便孩子理解規矩的內容

像我們家「不能進廚房」的規矩若換成「不能摸垃圾桶」、「不能碰櫃子裡的清潔用品」以及「不能靠近瓦斯爐」這三個規定,可能會因為太複雜讓孩子無法理解也記不住,因此父母設立規矩的時候一定要越簡單、越清楚、越具體越好。
 
原則2:規矩背後需有清楚的理由,孩子才能了解為何該遵守規定

比如,「不能進廚房」的規矩是「因為廚房很危險」,孩子進廚房容易受傷。每次女兒想要進廚房的時候,我們會不斷地告訴她為什麼爸媽不讓她進廚房,讓她理解爸媽設立這個規定不是為了欺負她或排擠她,而是為了保護她。

一直重複講規矩背後的道理,女兒也漸漸地接受她不能進廚房這件事,也了解到廚房哪些東西是具有危險性的。

跟孩子溝通規矩背後的道理有另一個好處,就是小孩一旦接受了大人的道理,對父母的信任感也會跟著提升;未來父母在設立新規矩的時候,孩子也會因為過去的經驗,相信新規矩也有它的道理,比較容易接受父母設立的規範。

原則3:規矩要少,避免約束孩子的空間與行動

若小孩動不動就不小心違反父母某一項規矩,會讓小孩覺得無論做甚麼都會違反規矩,反而增加了孩子的挫折感,使得孩子失去探索世界的信心。

【荷蘭父母這樣想】「鼓勵性規矩」協助孩子建立好行為、好習慣 

——要誇獎的是孩子在過程中的努力與學習,好習慣建立了,便不用再強調

「鼓勵性規矩」的主要目的是鼓勵小孩表現「好」行為以及建立「好」的生活習慣。譬如我家女兒喜歡看書,常常把所有的書都排在地上一本一本看,閱讀完也沒有物歸原處,因此我們便設立「睡覺前一定要收拾好小圖書館」的鼓勵性規矩。

當然,「鼓勵性規矩」跟「禁止性規矩」一樣要符合三個原則:「清楚而具體」,孩子才能了解規矩的內容;要「有道理」以便讓孩子接受規矩;也要「少」才能讓孩子慢慢記住與習慣新規矩。

但是,跟「禁止性規矩」最大的不同在於,家長必須不斷地用誇獎的方式鼓勵孩子遵守「鼓勵性規矩」。

就拿「收圖書館」的規矩來說吧。每天晚上我們都不厭其煩地對女兒說要準備睡覺囉,該去收圖書館了。但有些書對2歲小孩來說還是滿重的,也不容易放回櫃子,因此我們便要求女兒把書撿起來給爸爸媽媽,父母幫忙把書放回去。

當女兒看到我們大人的行為,也很堅持要跟爸爸媽媽一樣,要自己把書放回去。 

一開始設立這個規定的時候,我們其實不勉強女兒,看到她幫忙,便誇獎她,對她說:「謝謝你,看完了把書放回去是很好的習慣!」

現在女兒已經習慣撿書,我們就不再誇獎她撿書的習慣,而是在看到她把書放回櫃子裡時誇獎她說:「哇!真的很棒,把書放好!謝謝!」 

等到女兒可以把書排得整整齊齊時,我們的誇獎就換成:「哇!好整齊喔!謝謝妳把書排得那麼好啊!」

最後一步應該是我們不用提醒她,她也會主動要收圖書館,等到那一天我們應該會誇獎她說她很獨立,幫爸爸媽媽維持家裡的整齊。 

等到「收圖書館」成為女兒的習慣,我們就不誇獎她了,早就學會的好習慣繼續誇獎,會讓孩子覺得這是什麼了不得的成就,而不是她應該做的事。「鼓勵性規矩」是有目的性的,等到目的(建立好習慣)達成了,便可以不用再強調。

「鼓勵性規矩」之所以需要透過誇獎的方式執行,是因為希望透過誇獎鼓勵孩子展現好行為,進而建立好習慣,因此,值得誇獎的不是最後的結果,而是孩子在過程中的努力與學習,

另外值得誇獎的不是孩子早就學會的行為,而是孩子新學會的行為以及進步的地方。

在咖啡廳追餵小男孩的父母,如果也可以認識包含「清楚具體」、「有道理」與「少而美」三原則的荷蘭式規矩教育,這樣一來,肯定可以省下不少力氣,下次家庭聚餐時孩子也可以好好地陪家人吃一頓飯了。

(作者/韋岱思(Thijs Velema):國立中山大學企管系助理教授,台灣大學社會系博士,在荷蘭出生長大,唸大學時因為想多了解東亞來到台灣學習中文。2010年變成阿兜仔女婿,2014年升格成為荷蘭爸爸。)

>>本文出自《荷蘭爸爸的教養真心話:會獨立思考、創意高、行動力強的孩子才快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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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為作者評論意見並授權刊登,不代表TVBS立場。

 

 

更新時間:2017/10/19 14:08
本文為作者評論意見並授權刊登,不代表TVBS立場。

作者

野人文化

  • 野人,種出一望無際的閱讀森林。2004年栽育第一顆種子,初以環保小說萌芽,後以親子教養書茁壯,繼以華文歷史小說耕耘,續以歐美、日本經典文學開疆闢土。「野人」的思維,就是開創更異想天開的視野、更靈活多樣的作品。至今已是台灣前二十大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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