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第三者不對,但被玩弄的感覺很難受...」

作者 時報出版

2018/02/12 14:59
▲示意圖,非當事畫面/圖片來源/PEXELS

 

我剛離開第三者的身分,原因是我吞不下元配臉書上放的照片,製造的幸福感。

 

對方結婚姻10多年,是我公司裡的主管,有3個女兒。

 

我與他交往也才短短8個月,他能對我好的都做了,除了錢以外。

 

朋友都說破壞別人的婚姻不對,我也知道深陷其中毫無智慧可言,所以前天說了分手。

 

目前還是難過傷心,覺得自己肉體與感情被玩弄了……

 

 

 

是否被玩,是看妳有沒有愛的感覺。

 

如果妳愛了,那就不算是被玩了,被玩的人不可能得到心靈的滿足。

 

妳都愛的那麼深了,怎麼可以說是被玩?應該說是玩得很不捨離開。真要玩妳,不用給妳任何身分。

 

妳好不容易下定決心提分手,而他也勇敢的答應了,很替你們驕傲,拿得起也放得下。

 

妳要學習體諒的分手,很多不愉快的分手都是因為不甘心的胡思亂想,不是真的怎麼了。

 

這樣的結果是在給對方定各種罪名,久了就會覺得不公道,而且把好事都往壞心眼解讀。

 

這樣很病態,是全盤皆輸的。

 

放下他,然後告訴他「妳愛他」,所以要微笑的向他道別。

 

(作者/許常德:如果沒有任何介紹,也許你我的相遇就有很多可能。知道越多,不表示了解越多,尤其因為愛而在一起的人,無限的了解不是必需,偶有的同理心才能往心的深處去。)

 

>>本文出自《感謝之書》一書

更新時間:2018/02/12 1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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