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婚頹廢好可怕?又菸又酒換心臟!【上篇】

作者 寶瓶文化

2016/07/27 08:51
▲示意圖/達志影像/版權所有嚴禁轉載

真悲哀,我的生活簡直跟一個老女人沒兩樣。那些寒毛濃密的老女人,懷裡揣個熱水袋,常常低聲自言自語,穿毛襪睡覺,不管天氣多熱都披著像老女人穿的睡袍。其實這不算多慘,也沒什麼特別的,只是……唉!我可是個男人啊!

我受夠了老是和電視大眼瞪小眼,所以每天都到樓下那家裝潢簡單的「吉奈特小館」吃晚餐。在這裡,除了點餐之外,沒有人會跟我說話,我總是點一份五十法郎的套餐,附一瓶紅酒和一杯濃縮咖啡。

我也受夠了上街亂買亂逛,所以從衣服、睡衣、內褲、襪子到鞋子都是郵購來的,這樣既省錢又省時,買的樣式也就那幾種,通常都是最便宜的(當然也是最難看的)。每週六都會有個送貨員幫我送包裹來(真幸運,他很沉默,這樣我就不必勉強跟他聊天了),裡頭裝的東西不出這幾樣:咖啡、糖、香腸、豬血腸、紅酒、啤酒、白麵包、半鹽奶油和肉醬。

家裡的答錄機總是開著的,就算有人打電話來,我也不用拿起話筒接聽,我實在很討厭電話這東西。錄問候語的過程並不是很順利,因為我實在不適合裝出誇張的開朗語氣,故作瀟灑地說:「你好,這是布魯斯.布達的答錄機,我現在不在家,請在嗶一聲之後留話給我,我會回電給你,再見囉!」我選了比較陰沉的版本:「這是答錄機,請說。」常有人抱怨這樣聽起來太冷淡,但我自己倒還滿喜歡的。

其實,我的名字是「布里斯」,但我一直認為這個名字太娘、太做作,不像「布魯斯」聽起來陽剛又有氣勢──自從十歲時,第一次看了著名的《蝙蝠俠》漫畫,主角布魯斯.韋恩會從性格沉靜的財團繼承人化身為伸張正義的蝙蝠,這個名字便深得我心。

我二十歲的時候,長得也算帥氣,只是到了四十二歲,也就是所有事情開始時,歲月已染灰了我的頭髮,在我臉上刻下了痕跡,讓我的臉龐變得瘦削。我很瘦,肩膀、胸膛似乎因光陰的掏挖與歲月的摧殘而塌陷,只有我最自豪的眼眸還保有原本的光芒。我的前妻伊莉莎白說過(當時她還愛著我),我那對閃爍的雙眼,就像朗塞河河口處那半綠半藍的水;在婚姻觸礁之前,我們一家人會到那裡度假。

伊莉莎白離開後,我想過要重新開始自己的人生,可是我實在沒什麼興趣再一次做出承諾,也很怕又會失敗──其實,是我心裡充滿了罪惡感。

馬修十歲的那年夏天,伊莉莎白就像把一輛故障車棄置路旁一樣,把我丟在我們度假的海灘上,自己逃走了。她離我而去,讓我感到心裡有一股無法言喻的悲傷,卻也如釋重負。我終於恢復單身了!再也不用躲躲藏藏、想盡辦法圓謊或耍心機,而女人也將如熟透的果實般自動落到我手心裡,我已經準備好要狂吃猛吞,就算消化不良也在所不惜。

奇怪的是,我把到的幾個女人和我在離婚前的偷情對象,幾乎都屬於同一類型:年輕,有點天真,心思還算單純。不過對此,我倒是坦然,畢竟太敏銳的女人很快就會把我看透,讓我的缺點無所遁形。至於那些被我的情緒化嚇到的傻女人,我倒寧願她們嫌我粗野又討厭,這樣還容易些。

伊莉莎白離開後,重獲自由的滋味令我飄飄然,然而,一種瞧不起女人的想法卻像野草一樣逐漸在我心裡蔓生。我要女人、我喜歡女人,可是,經歷了愈多乏味的露水姻緣,我就愈看不起女人,彷彿我的不專一都是她們害的。當然了,我還是會想要女人,可是這種欲望很容易便能獲得滿足,而我也打從心底認為這種渴求其實頗為卑劣。我是那種一旦女人到手之後就想跑的男人。

我只對「追求」有興趣──說白了,就是我只享受那種當一個女人終於臣服於你,而你知道只要再多做一點什麼,她就會完全屬於你的那一刻。對我來說,這是男女關係中,我最願意投注心力的部分。

我點了一支菸,懶洋洋地坐在電腦前,雙眼無神地回顧著自己的故事開端。滑鼠右邊的菸灰缸裡,早已堆滿了發臭的菸屁股。

離婚後,我便獨居在夏朗冬路的一棟公寓裡。我從沒花心思整理過這個地方,連裝潢也嫌多餘。剛搬進來時,這裡的四面牆如雪般潔白,可是幾年後,尼古丁在牆上留下了難聞的黃色印記,一如我右手的食指與中指。窗簾、沙發靠墊、床單、被子和枕頭也散發著沉積過久的菸臭味,可是我不在意。

每個星期二晚上,馬修都會過來找我吃飯,和兒子共度的夜晚,是我唯一感到幸福的時刻。他怪我太宅,而我也樂得讓他主動找我出門,於是選擇不辯駁。馬修會帶我去看電影,偶爾則是看舞台劇。他瞭解我的喜好,不會帶我去看「偽文青」的電影或是太有學問的戲,不然我會無聊得想死,所以他只能選擇聲光效果十足的美國警匪片,或是情節簡單的通俗舞台劇。之後,我們會在吉奈特小館吃宵夜。

他試著要帶我去嚐嚐其他的外國餐廳,還跟我吹噓中國料理或摩洛哥料理有多好吃,可是,我不喜歡那些得用手或筷子吃的嗆辣菜餚。我不想在手指上留下久久不去的辛辣味。

除了和兒子見面,在我的生活裡還有個小小的娛樂,就是每週在凡爾賽門的俱樂部和史提芬打網球。史提芬是我唯一的朋友,我們從幼稚園就是死黨。他的人生比我成功,當我還在辛苦地應付每個月的開銷時,他早已迅速賺進了大把鈔票。但我從來都不嫉妒他,因為他是我沒能擁有的親兄弟,我對他只有滿滿的崇敬,容不下一絲一毫敵意。賺到錢之後,他娶了希樂薇,兩人從年輕時就在一起了。

希樂薇原本是個蒼白的女孩,經過豪奢生活的薰陶後,搖身一變,成了一位白皙的貴婦。他們一家人住在塞納河畔納依區的高級地段,就位於戴高樂路上的豪宅區,從房子華麗的外觀便可得知史提芬的財力。

我一點都不以孤獨為苦。三年前母親過世後,我和兩個姊姊便為了遺產繼承的不愉快而翻臉,從此不相往來。我不大熟悉我父親,在我十七歲時,他便心臟病發去世了。他年紀很大了才生我,當我出生時,他大概五十幾歲了,我是家裡的老么。記憶中的他留著山羊鬍,個性專制,經常打我。他會對我媽和我姊暴力相向,整天頤指氣使的,可是我卻暗暗崇拜他。他懂得如何讓自己受人尊敬。在他過世後,我突然變成了一家之主,於是輪到我發怒罵人了。

這就是我的人生,除了空虛,就是空虛,彷彿一條毫無起伏可言的漫漫公路。唯有每週二晚上與馬修見面,還有跟史提芬打網球,才能打破那片單調乏味,就像是意外出現了一隻母鹿穿越馬路。不然,我想我的人生就是這樣到老吧!

至少,我是這麼以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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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出自《另一個人的心》一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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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時間:2016/07/26 1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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