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黨取名百百款,沒想到以「它」為名超熱門!│資深記者沒說的事

作者 易小文

2015/11/25 10:08

▲圖/示意圖。(TVBS資料畫面)

(作者/易小文

古時候,黨分開寫就是「尚黑」,黨被汙名化更是從成語看的出來,像是「君子不黨」、「狐群狗黨」、「結黨營私」等,總之,黨就是一群壞蛋在一起的組合,實際是怕成群結黨來造反。所以,反清復明叫亂黨,革命志士更是亂黨!

民主時代政黨林立。考一下你知道現在多少政黨嗎?老實說我也不知道。平常念的出來的五根手指算的出來,好吧!最多十來個,為了寫這篇文章上網查了一下登記有案的政黨,290個!厲害吧?但是你叫的出黨名就那幾個政黨。話說國民政府遷臺初期,只有中國國民黨、中國青年黨及中國民主社會黨是合法政黨。其餘都叫黨外,直到1986年9月28日民進黨成立。當時還在黨禁時期,很多創黨者也怕被抓。那段時間大家風聲鶴唳,該交代家人的都交代好了,萬一被抓……。

當時大家都在看蔣經國的態度,有些單位也準備一聲令下以違反戒嚴法逮人。但是當時蔣經國沒說什麼,這當然等於默許。情治單位也鬆了一口氣,所謂民進黨人士也鬆了一口氣。當時的媒體,包括老三台,提到民進黨就是「所謂民進黨人士」、「所謂民進黨聲稱」,軍方報紙都寫「X進黨」或是「民X黨」,直至1987年7月15日,蔣經國宣布解嚴,並在1989年正式開放黨禁後,政黨均可合法登記,民進黨才登記為合法政黨。

但是政黨登記用的是《人民團體組織法》要向內政部登記申請的。過了幾年後,樹大分枝,有些黨員發現自己也可以組黨。紛紛跳出去組織組織政黨,根據2008年6月20日,大法官會議釋字第644號解釋宣告《人民團體法》第2條、第53條有關人民團體組織與活動不得主張共產主義或主張分裂國土等相關規定。但是出現一號人物叫王老養。1994年10月16日,王老養在臺南縣新化鎮成立「台灣共產黨」,自稱「台灣共產黨主席」。台灣共產黨創黨時,中央黨部設於新化鎮的共產山莊,這個共產黨跟中國共產黨並無關連,純粹自爽自嗨,民主時代高興幹嘛只要不違法沒人管你。到內政部登記當然不准了,王老養本來想參加2000年總統大選,但是由於沒法繳交連署保證金新台幣一百萬元、文件不符規定、學歷不夠高也沒達到連署人數,被中央選舉委員會退回登記。

王老養一直嘗試登記,但內政部依據《人民團體法》第2條與第53條,宣佈不准台灣共產黨註冊。王老養改「台灣民主共產黨」為黨名申請也未獲准。直至2008年6月20日,司法院大法官作成司法院釋字第644號解釋,認定人民團體法第2條全部與第53條「違反第二條」五字違憲。終於在2008年7月20日「台灣共產黨」於臺南縣新化鎮舉行「台灣共產黨合憲性成立大會」,王老養獲得70位創黨黨員推舉為首任黨主席,成為後來的泡沫政黨之一。黨禁時期,唯二合法的中國青年黨及中國民主社會,也因為黨員有多種選擇,迅速成為加入泡沫政黨的行列。

民進黨成立之初,所有統獨左右各山頭、地方派系人士都加入,後來有些人為了某些統獨理念方面不合,也離開自己成立的政黨。

約20年前,我所屬的媒體就做了一個政黨現況的報導。當然是依照內政部給的資料一一拜訪(當時就有上百個黨),發覺有的黨部地址已經人去樓空。有些人自家就是黨部,老爸當主席老婆孩子都是秘書長中常委。出門名片上當然是印黨主席了,從此黨主席滿街跑黨名也沒幾個人知道。當時,有個命理團體想要成立協會,按照《人民團體組織法》申請協會,有規定人數的身分證影印登記。還處處被刁難,氣的協會的人說乾脆申請成立政黨好了還較快。

要成立一個政黨其實不難,《人民團體法》中的「政治團體」規定,「全國性政治團體以推薦候選人參加公職人員選舉為目的,依本法規定設立政黨,並報請中央主管機關備案者」先召開黨員大會約上百人就聲勢浩大了。然後在成立大會後三十日內,檢具章程及負責人名冊,報請中央主管機關備案,並發給證書及圖記。三十人發起即可創立一個政黨。

選前一堆政黨紛紛成立。其中冠以「中華」、「中國」、「台灣」政黨最多,以台獨為號召的黨也好幾個,以特定團體為黨的也一堆。民主時代統獨左右高興都可以組一個黨。但是很現實的,很多黨還是跳不出藍綠的框架,不分藍綠只是口號而已。不信?開完票就知道了,反正只剩兩個多月了。

組黨有什麼好處呢?除了當主席很過癮,政黨補助跟政黨贊助也可以得到一些好處,政黨經費除了黨員繳的(通常很少),就是地方公費補助為黨最大的收入來源,其次則為黨費政治獻金、黨公職捐獻募款餐會等。但這是兩大黨才有,政黨票沒超過5%沒有,因此以前台聯等其他政黨都沒政黨補助。台聯上屆是透過電台廣播才超出5%得到政黨補助金。其他則是苦哈哈的苦撐,以前就有政黨賣收據賺黨費。例如捐五萬寫五十萬,因為政治獻金可以抵稅,跟開假發票一樣。

民主時代政黨林立,你也想組個黨嗎?

●本文為作者評論意見並授權刊登,不代表TVBS立場 
●來稿、推薦作者、討論文章,歡迎寄至digireply@tvbs.com.tw或上 T談談 

更新時間:2016/06/21 17:01
本文為作者評論意見並授權刊登,不代表TVBS立場。

作者

易小文

  • 媒體浪人,學攝影卻深深愛上新聞。平面雜誌報社、地方電視台、廣播電台從合法做到地下電台再做到合法電台,也做過賣藥電台,拍過社運紀錄片,喜歡跟同業聊以前的故事。白天跑新聞、晚上幹義消,跑社會新聞超過三十年,自許永遠的「雛記」,永遠的菜鳥記者。

    延伸閱讀

    人氣點閱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