體育署補助學生觀賽創新高。(圖/記者張良瑜攝)
為了振興運動產業,教育部體育署訂有「學生參與觀賞運動競技或表演補助辦法」,藉由補助學生參與或觀賞運動賽事活動,鼓勵學生多多參與運動競技賽事或入場觀賞體育活動。今(111)年截至11月30日止,已核定188件補助申請,核定補助金額達1,005萬6,559元,為執行本辦法成果最豐碩的一年。
體育署表示,本辦法自101年迄今累計已核定件數780案,受惠學生人數超過6萬8,000人,累計核定補助金額超過4,000萬元。年度申請補助件數中,排球是申請觀賞及參與運動項目之冠,補助件數達33件;籃球項目居次有29件;田徑相關賽事則為第三,計有22件。各級學校申請補助情形相當踴躍,宜蘭縣羅東鎮成功國民小學、臺中市立崇倫國民中學分別申請7次及6次之多,居各級學校申請次數統計之一二。
體育署表示,學生參與觀賞賽事適用補助對象涵蓋國小至大學階段,補助項目除門票費、報名費、交通費等外,為使學生更加投入賽事,為支持隊伍或自身學校選手加油應援,鼓勵可申請加油棒、加油布條等消耗性器材費,以活絡賽事氣氛,增進賽事參與體驗,此外偏遠地區學校提出申請,更可獲百分之百的費用補助。體育署也期望藉此補助辦法,協助偏遠地區學校觀賞或參與運動賽事。如:澎湖縣立將澳國民中學,申請補助觀賞110學年度高中籃球聯賽;嘉義縣阿里山國民中小學,申請補助參與111年全國青年盃射箭錦標賽。
體育署表示,補助辦法雖沒有人數限制,但每年編列預算有限,有的學校申請較為大宗,會請學校斟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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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時間:2022/12/08 17: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