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中央社
花蓮縣長傅崐萁被控86年間炒作凱聚等股票,高院更三審今天開庭,審判長當庭表示,為使司法更進步,本案確定後值得好好研究,為何一個案件進行20年仍無法確定。
更三審審判長梁耀鑌今天開庭時表示,從新聞報導得知本案遲遲無法確定,有人到監察院告發承審法官,他身為本案受命法官,為讓社會大眾明瞭事實真相,利用開庭機會表示看法。
梁耀鑌說,一個案件起訴至今超過20年無法確定,若被告被冤枉,就是不可承受之重,人生有幾個20年?若沒冤枉被告,案件經過20年未確定,遲來的正義也不是正義。
梁耀鑌表示,司法公信力低落是司法判決中的個案造成的,談司法改革不用捨近求遠,為能接地氣,是不是應該從這些判決結果與人民觀感有落差或遲遲無法確定而目前已確定的個案尋找司改良方。
他說,為免影響審判獨立,本案確定前不適合研討,但本案確定後,為司法更進步,值得好好研究,為何一個案件從起訴到現在將近20年仍無法確定,司法體系是不是哪個環節出問題,是不是涉及檢察官、律師、法官的專業問題。
傅崐萁今天親自到庭,但未表示任何意見。
依歷審判決指出,傅崐萁於民國86年、87年間以投資股票為業,與時任台鳳公司負責人黃宗宏及已故股市金主黃任中等人集資炒作凱聚、昱成、長億及華隆公司上市股票,黃宗宏另被控炒作台鳳股票。
黃宗宏與傅崐萁歷審均被判處有罪,台灣高等法院更二審於102年8月底宣判,依違反證券交易法判處黃宗宏4年徒刑、傅崐萁則判3年徒刑。
案經上訴,最高法院104年8月底宣判,認為檢方起訴傅崐萁炒作凱聚、昱成、長億及華隆等4檔股票,更二審僅認定凱聚、昱成、長億成立犯罪,華隆部分漏未裁判,撤銷原判,發回高院更三審審理中。(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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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時間:2018/08/17 17: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