纏訟近12年的台開內線交易案,高院今天做出更四審判決,依刑事妥速審判法規定減輕刑度,趙建銘判刑3年,趙玉柱2年6月,游世一2年,蘇德建2年、緩刑5年,可上訴。
全案經台北地檢署於民國95年7月提起公訴,經最高法院四度撤銷發回更審。
趙建銘一審被判刑6年,二審、更一審、更二審都被判刑7年,更三審判刑4年,更四審刑度改為3年,且不用易科罰金。
台灣高等法院新聞稿指出,趙建銘案發時為台大醫院醫師,且為前總統陳水扁女婿,言行深受全民矚目,自應潔身自愛,趙建銘犯行不僅使父親趙玉柱獲得鉅額經濟利益,且游世一取得台開董事職位,趙玉柱因而獲得新台幣300萬元報酬,有以權謀私的意欲與行為。
承審合議庭認為,趙建銘在本案的可非難性程度比其他被告更高,考量他犯後僅供承部分情節,迄今仍未坦承犯行,但他本身並無犯罪所得,現為新樓醫院骨科主治醫師,犯後曾在台南地區從事醫療義診公益活動,量處有期徒刑3年。
新聞稿也指出,趙玉柱是退休國民小學校長,身為教育工作人員及陳水扁親家,言行舉止更應自我節制,且他因支持游世一取得台開公司董事,而取得300萬元報酬,考量他已年逾7旬等,處有期徒刑2年6月。
合議庭考量,趙玉柱以簡水綿帳戶買入5000張股票,約可獲得4500餘萬元處分利益,如僅沒收犯罪所得475萬元,將使趙玉柱因而得以保有不正的鉅額經濟利得,審酌本件不正經濟利得的數額,遏阻將來再犯的必要性,併科罰金5000萬元。
合議庭指出,前寬頻房訊總經理游世一迄今否認知悉內線消息,考量他公司員工有300、400人,個人年平均收入達1億元以上、擔任獅子會公益慈善基金會負責人、從事公益捐款等家庭生活及社經狀況等一切情狀,量處有期徒刑2年,沒收犯罪所得475萬元,併科罰金6000萬元。
新聞稿也提到,前台開董事長蘇德建是內線交易始作俑者及居於安排操弄的主導者地位,但他因台開聯貸案及不良債權融資案推動成功,使信託部門讓售案順利交割轉型,符合當時政府政策,並避免行政院金融重建基金動用國家資源接管,且尚能坦承部分案情。
合議庭考量,蘇德建已年逾7旬,因本案去職,現無收入,量處有期徒刑2年,另考量蘇德建是為了鞏固董事長職位,及確保官股可掌握的股權多於民股,以利政府政策推動與執行,而安排內線交易行為。
合議庭表示,本案自95年間遭媒體揭露迄今,偵審迄今歷時已約12年,蘇德建經長年累月偵審、人身自由限制及媒體輿論,顯已受有相當教訓而當知所警惕,且他現已退休,年滿75歲,因此宣告緩刑5年,命蘇德建自判決確定日起2年內,向公庫支付500萬元。
新聞稿指出,本案繫屬已逾8年未能判決確定,應依刑事妥速審判法第7條規定,對被告4人減輕其刑。(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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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時間:2018/03/20 15: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