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TVBS
國防部和慶富解除獵雷艦案契約,已編列的獵雷艦案第4期新台幣35億元預算,立法院今天審查國防部預算時全部刪除,相關的行政或訴訟費用,將由國防部本身預算支應。
國防部13日列舉5大事證,指出已依海軍呈報慶富造船公司相關違約具體事證,按政府採購法及契約規定,正式函告通知慶富解除獵雷艦採購案契約。
由於國防部民國107年預算案中仍編列有獵雷艦案達新台幣35億餘元,海軍參謀長李宗孝中將日前在立法院表示,這筆是第4期下水款,包括裝備款與作業款,如果和慶富解約,按法規除必要訴訟費用與技服費用必須留下,其他將繳回國庫。
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今天審查國防部107年度預算,由於海軍已經和慶富解約,朝野立委決議刪除海軍司令部獵雷艦案的35億3632萬元預算。民主進步黨籍立法委員羅致政表示,國防部若發表意見「都會變成未來(與慶富訴訟的)呈堂證供」,「就按照委員會意見就好」。
民進黨立委蔡適應受訪說,獵雷艦案解約後有兩部分,一部分是後續處理的行政作業費,國防部人員表示可以用部內法律相關預算支應;另一部分是萬一慶富提起訴訟,國防部要準備一筆錢應對假處分,國防部人員表示這可以用國防部預算或第二預備金支應。
此外,昨天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審查國防部預算時,立委不滿去年海軍已支付獵雷艦案第三期款24億元,給立院的書面報告卻未提及此事,在海軍的軍事行政主計作業部分凍結30萬元、軍事行政事務凍結1000萬元、軍事行政國會連絡作業刪減25萬元。(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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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時間:2017/12/21 1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