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鐵工會怒吼裁決不公 要求林美珠下台

2017/11/27 16:50
圖/中央社

台鐵工會今天到勞動部抗議,認為工會會員春節休假引發勞資爭議的裁決不公,要求勞動部長林美珠要為此事與勞基法修法負責下台。勞動部回應,不涉入裁決委員會運作及裁決決定。

台鐵產業工會今天約30幾名成員到勞動部前抗議並召開記者會。台鐵產業工會理事長王傑表示,台鐵產業工會今年春節發起的依法休假行動,後續因不當勞動行為裁決委員會的裁決,認定工會不得號召會員行使依法休假,導致201位參與依法休假的台鐵員工遭到懲處。

 


會中並上演行動劇,由台鐵產業工會發出一張林美珠的懲處令,記林美珠兩大過予以免職。抗議民眾也喊著「勞基法修惡,全國台鐵化」、「勞基法修惡,林美珠下台」。

王傑指出,這是個非常倒退的判決,因為在101年的台灣航勤拒絕加班案中,當時的裁決委員會認定公司打壓工會是不當勞動行為,但現在類似案件卻做出相反判決,他要求裁決委員會應該要有更進步的見解。

台鐵產業工會秘書蕭農瑀說,遭到懲處的部分台鐵員工被記一大過,等同今年的考績只有丙等,將會沒有年終獎金,加上勞動基準法修法一事,林美珠應該下台負責。
 


台鐵員工徐仲能也說:「台鐵班表根本是地獄,這次的修法難道是要把大家一起下地獄嗎?」

勞動部官員則引述日前的新聞稿回應,裁決委員會是依「勞資爭議處理法」第43條規定依法籌組,由行政機關以外熟悉勞工法令或勞資關係的學者、專家及律師,共15人擔任委員,以合議方式進行不當勞動行為案件審理。

勞動部官員表示,勞動部除擔任幕僚工作協助處理行政事務外,並未涉入裁決委員會運作及裁決決定,呼籲勞資雙方尊重裁決委員會專業判斷,如對於裁決決定有不同看法,仍得依據「勞資爭議處理法」向民事及行政法院提起訴訟以資救濟。(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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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時間:2017/11/27 17: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