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TVBS
台塑企業今天表示,尊重長庚醫院決定不派任台塑等3家上市公司董事決定,但衛福部認為,除此之外,台塑企業所屬上市公司主管,也不該出任長庚醫院董事,說法並不公允。
長庚醫療財團法人林口長庚紀念醫院今年7月間爆發多名急診醫師集體離職事件引發社會關注,衛生福利部組成專案檢查小組。衛福部20日公布檢查結果,要求長庚一個月內提改善報告,包括明確劃分董事會監督和醫院管理權,醫院經營回歸專業,且董事會應排除企業干預。
台塑表示,為避免外界聯想,長庚醫院已準備在12月董事會通過,不再指派法人代表擔任台塑企業所屬上市公司董事。
不過,衛福部認為,台塑企業所屬上市公司主管也不該出任長庚醫院董事。對此,台塑企業表示,這種說法不公平。
台塑指出,對衛福部11月20日公布長庚醫院專案調查新聞稿及報告內容,深感意外,此案肇因於長庚醫院部分主管的人謀不臧問題,演變為全盤否定董事會運作機制,忽略董事們對長庚醫院發展奉獻,進而抹煞長庚醫院逾40年的長期努力,對台灣醫療卓越貢獻,似不公允。
台塑企業強調,創辦人對長庚醫院董事會成員期許規劃,分為3方面,首先,家族成員董事傳承創辦人「取之於社會,用之於社會」理念,確保長庚醫院維持原始創設宗旨,善盡社會責任;其次,尊重醫療專業董事,期以提升長庚醫院醫療水準及醫務發展;第三是遴選社會賢達董事,借重其豐富經驗、視野廣闊及掌握社會脈動能力,以利強化長庚醫院營運管理。
台塑企業說明,出任長庚醫院董事的台塑企業主管均為社會傑出專業管理人才,並依法選任為長庚醫療財團法人董事,其具備經營大型跨國公司管理經驗,並瞭解認同長庚醫院創設宗旨,因此擔任長庚醫院董事,更可做到創辦人對長庚醫院社會賢達董事的期許。
台塑指出,長庚醫院與台塑企業獨立運作,嚴守利益迴避原則,絕無任何圖利企業或利益輸送情事。目前並無任何法令規定禁止捐助公司主管兼任財團法人董事,若要修法應考量情理法。
台塑說,一般而言,成立財團法人非營利組織者均為有理想、有抱負、有能力,且希望為社會貢獻做點事的人,而財團法人董事會成員係為推動財團法人業務,發揮財團法人功能必需條件,因此若財團法人捐助人不能成為董事,相信成立財團法人的熱誠與動力將不再,更不利財團法人非營利組織籌措資金,影響其財務穩定及永續發展。(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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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時間:2017/11/23 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