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TVBS
獵雷艦案延燒,國防部下午公布懲處名單,包括現任及前任海軍司令黃曙光、陳永康等4位上將,不過,國防部發言人陳中吉表示,這是行政懲處,對其退休金沒有影響。
國防部下午召開臨時記者會,公布獵雷艦案懲處名單。總督察長室軍紀督察處長莊惠安少將說,不管位階高低,都是依調查報告提到的違失,根據所經手的程度、涉案的多寡進行懲處,絕對沒有對特定對象懲處比較重或輕。
他表示,如果還有明確的新事證,不排除繼續究責和懲處。
這波共懲處28人次,首先,依「行政院獵雷艦專案調查報告」所列5大缺失,檢討前海軍司令陳永康上將等18人,核予申誡一次至記過兩次等處分。
其次,針對立法院審查106年度國防預算決議,獵雷艦案因進度落後凍結新台幣3億8000萬元,而海軍呈報國防部書面報告內容,未依執行實況修訂,確有疏失。檢討時任海軍參謀長梅家樹中將等10人,核予申誡兩次至記過一次不等處分。
不過,包含前任海軍司令陳永康上將等4名軍官已退役,外界也關注,記過、申誡等懲處對退役生活有何實質影響,是否會因此減少退休金。
國防部發言人陳中吉表示,不管是現役軍人或是退役人員做的懲處都是依照「陸海空軍懲罰法」辦理,「有法依法」,不是硬要把疏失跟退休金綁在一起。他受訪時進一步指出,這是行政懲處,對其退休金沒有影響。一旦涉法移送檢調,須按照法律刑度負起一定的法律責任。
依陸海空軍懲罰法第28條,上將之懲罰,由總統核定之。第11條為現役軍人服役期間有違失行為,於退伍或除役後,並在懲罰權時效內者,除死亡者不予懲罰外,仍應施以適切之懲罰。
另外,前海軍司令董翔龍任內挑選評選委員、確定最有利標,卻沒有列入這次懲處名單,也讓外界質疑。莊惠安說,董翔龍確實是決定最有利標和評審委員的遴選,但根據行政院報告,這部分是沒有問題,因此沒有做這方面的檢討。
他進一步說,根據採購法,遴選評選委員的規則和準則都寫得很清楚,包括外聘專家學者,不得低於三分之一、5到17人組成,都是由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電腦選出,這些在各領域擔任教授、教職的專家學者都在造船方面有所涉獵,才足以放到工程會名單,委員的專業沒有問題。(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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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時間:2017/11/22 18: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