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中央社
民進黨立委柯建銘不滿前檢察總長黃世銘洩漏他的通訊監察資料,一審求償獲判62萬元。案經上訴,台灣高等法院今天開庭,黃世銘主張一審判決違法,請求駁回柯建銘請求。
102年間爆發前總統馬英九與立法院長王金平的「九月政爭」事件,特偵組召開記者會,指控王金平替柯建銘關說司法案件,但也引發洩密爭議。
刑事部分,黃世銘被依洩密罪判刑1年3月得易科罰金確定,後來繳交罰金新台幣45萬7000元,已執行完畢。
柯建銘另對黃世銘提起民事訴訟,台北地院去年宣判,認定柯建銘權益已受到侵害,判決通保法部分黃世銘應賠償12萬元、民事部分撫慰金須賠50萬元,共計62萬元,雙方都提起上訴。
黃世銘今天在庭上表示,通訊保障及監察法的賠償規定已包括非財產上的損害,法院不應重複適用民法判決賠償非財產上的損害,一審判決違法。
黃世銘還舉例,受冤獄者可透過刑事補償法獲得補償,實務上不會有人再依民法求償。
柯建銘未到庭,其委任律師則主張,黃世銘侵害柯建銘秘密通訊自由、名譽權等,除一審判賠的62萬元,應再賠償394萬元。
由於是民事求償案件,法官依職權調查黃世銘、柯建銘的財產資料,黃世銘當庭補充,目前每月退休金收入約16萬元,因為年金改革,明年7月後的收入會大幅減少,請法官納入考量。(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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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時間:2017/11/17 21: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