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中央社
立法委員柯建銘自訴前總統馬英九涉教唆洩密等案,台灣高等法院今天判馬英九無罪定讞。馬英九另涉大巨蛋、中廣、富邦金控併北銀及國發院售地等案,檢方還在偵辦中。
民國105年5月20日馬英九卸任總統,台北地檢署表示,因他已無刑事豁免權,統計有24件案件將重啟偵查。
這些案件中,包括檢方認定馬英九在民國102年8月31日,明知「100特他61案」並非僅屬行政不法,仍洩漏偵查中應秘密事項、立委柯建銘個人資料及通訊監察資料,給時任行政院長江宜樺、時任總統府副秘書長羅智強;馬英九並在102年9月4日,涉嫌教唆時任檢察總長黃世銘,向江宜樺洩漏並交付偵查中的秘密及監察通訊取得應祕密資料,因此依洩密及教唆洩密起訴馬英九。本案是繼馬英九因台北巿長特別費案遭起訴後,再次因案遭起訴。
不過,一審台北地院認定馬英九雖然構成洩密罪要件,但審酌馬英九是依憲法第44條行使專屬總統的爭議調解權而阻卻違法,在刑法上不罰,而在教唆洩密部分則罪證不足,判馬英九無罪;北檢不服,已提起上訴,台灣高等法院日前受理並分案,將擇期開庭。
目前北檢偵辦涉及馬英九的案件,較矚目的包含被控圖利遠雄的「大巨蛋案」、三中案的中廣案、國發院售地案、富邦金控併購台北銀行案等。
法院刑事自訴案件部分,另有在太陽花學運期間,多名民眾分別自訴馬英九、時任行政院長江宜樺等人涉殺人未遂等多案,分別在一審及二審法院審理中。(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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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時間:2017/10/11 12:15